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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2届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9 10:38 更新日期:2021年10月19日     浏览次数:    来源:

各有关学院、研究院、中心:

根据北京市教委规定,我校2022届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即将开始。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关系到研究生毕业证书在线即时电子注册与学历证书的制作,以及用人单位网上学历证书查询,关系到每名毕业生今后的切身利益。为顺利完成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今年我校仍采取由学校集中组织拍摄、北京市教委指定图片社上门服务的方式,方便我校毕业生就近照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拍摄对象: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并将于20226月毕业的博士生和硕士生(均含学籍异动研究生,不含单证班学员)。

二、拍摄时间:

沙河校区:20211026日(星期二)

上午8:3013:00

学院南路校区:20211027日(星期三)

上午8:3013:00

具体拍摄安排:

沙河校区

8:3010:00:财政税务学院金融学院

10:0011:30:保险学院、统计与数学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11:3013:00经济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文传与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信息学院、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学院南路校区

8:3010:00:会计学院、政府管理学院

10:0011:00:商学院

11:0013:00:法学院、社会与心理学院、财经研究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

三、拍摄地点:

沙河校区:沙河体育馆

学院南路校区:学术会堂一层39号艺术空间

四、拍摄费用:每人20元,现场缴纳(只接受现金或者支付宝)

五、拍摄要求:

1、根据《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教毕指〔201799号)”文件要求,拍照片时需注意以下情况: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耳朵;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美瞳)眼镜;不宜化妆;不得佩戴耳环、项链、头饰等饰品;着装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背景为蓝色),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2拟毕业研究生在拍摄当日自行携带签字笔并现场领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图像采集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信息表上认真填写相关信息,特别是姓名、学号、学院名称、身份证号码、学校代码(10034),不得有误。要求正楷字体填写,字迹清晰,信息准确。

3拟毕业研究生务必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排队等候拍照,并保持拍摄现场安静。

六、当日因故未能到场照相者,请在一个月内自行到图片社〔建外SOHO东区二号楼1803室,地铁1号、10号线国贸站C出口,国贸桥西南方向。电话:58691620照相,并将纸版照片务必及时交送所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如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图像采集而影响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上报和毕业证书制作,责任自负。

七、如有变更,以另行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研究生工作部

2021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