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15〕145号,详见附件1)等文件,现组织本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设聘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职责和设立条件
“三助一辅”岗位职责和设立条件见附件1。助研岗位由教师根据项目或课题研究的需要自行设置,聘任、岗位培训等环节均需符合附件1中的相关要求,本通知下文均不包括助研岗位。
二、岗位选聘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上报岗位设置方案并完成选聘
设岗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以及附件1的相关要求,提出设岗需求。
设岗单位分为学院和职能部门,具体岗位设置及选聘流程分别为:
学院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内完成申报、审核工作。具体流程包括:①9月25日至9月27日,学院(含申请设立助教岗位的教师)登录系统设置岗位需求;②9月30日前研究生工作部完成岗位设置审核;③10月10日前,学院组织本院学生登录系统完成岗位申请;④10月15日前,学院组织面试并在系统内选定聘用人员。⑤研究生工作部最终审核通过(系统内)后即可正式开始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应操作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再补报。具体操作方法可参照《“三助一辅”操作步骤说明(学院版)》(附件2)。
职能部门原则上仅可设立助管岗位(固定岗仅可设置一人),并通过发送邮件完成岗位申报工作。具体流程包括:①9月25日至9月27日,职能部门填写《中央财经大学“三助一辅”岗位需求表》(附件3),并将本表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cufeyjsjzb@163.com(邮件及附件均命名为“XX单位‘三助一辅’岗位需求表”),同时将纸质盖章版送至研究生奖助工作办公室(学院南路办公楼302,联系电话:62288588);②9月30日前,研究生工作部完成岗位设置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岗位需求录入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③10月10日前,学生登录系统进行岗位申请;④10月15日前,研究生工作部将学生申请情况反馈至职能部门,职能部门组织面试并将选聘情况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⑤研究生工作部最终审核通过后即可正式开始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应操作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再补报。
(二)岗位培训和上岗
获聘研究生在正式上岗前必须接受岗位培训,培训由各聘用单位或教师根据工作要求自行组织。
三、工作要求
(一)要重视发挥“三助一辅”对研究生能力培养的重要作用,按照“培养功能为主,其他功能为辅”的原则,保证培养功能的充分发挥。
(二)按照发挥“三助一辅”培养功能的要求,对获聘研究生进行分类指导和培训。
(三)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三助一辅”岗位设聘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三助一辅”岗位的日常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
2.《“三助一辅”操作步骤说明(学院版)》
3.《中央财经大学“三助一辅”岗位需求表》(仅职能部门填写提交)
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