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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无法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拟录取资格及递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5 17:22 更新日期:2023年04月25日     浏览次数:    

各位考生:

根据我校《关于开展定向就业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https://gs.cufe.edu.cn/info/1050/9764.htm)要求,下列考生未能按时寄回定向就业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我校将执行取消拟录取资格程序及后续递补工作。

一、取消拟录取资格结果公示时间为4月25日-4月28日,递补结果公示时间为4月28日-5月11日。

二、如递补工作开展前(428日)协议能够寄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者,我校核查无误后立即终止该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程序。

三、取消拟录取资格公示结束(42817:00)时协议仍未寄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者(以我办收到协议时间为准),其拟录取资格立即取消,我校随即开展递补工作。

四、如后期仍富余非全日制名额,我校将从下列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中,根据后期将已按要求完成签订的协议送达的时间先后顺序再次安排递补。

五、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致电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62289034或发送邮件至yzb2020@cufe.edu.cn

六、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和录取工作接受校内外有关部门的监督。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监督电话为:010-62289024;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837456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25日

 

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名单

序号

考生编号

姓名

拟录取学院

拟录取专业

备注

1

100343118470091

*达

社会与心理学院

应用心理

 

2

100343119960202

*佳林

会计学院

审计

 

3

100343119980155

*彦娟

政府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

 

4

100343119990137

*媛

商学院

工商管理

 

5

100343119990353

*虹

商学院

工商管理

 

6

100343119991080

*芳

商学院

工商管理

 

7

100343229991414

*小雨

商学院

工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