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交存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5〕23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交存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5〕26号)的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现就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交存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主要标志,集中统一管理有利于充分发挥学位论文在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和学位授予质量监督中的重要作用。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统一交存工作的重要意义,作为交存责任单位,迅速部署并做好督促协调,明确责任人,细化工作流程,积极稳妥推进交存工作,做到应交尽交。
学位论文统一交存范围涵盖我校各类型博士、硕士学位获得者,包括统招生、同等学力、留学生等。
二、工作安排
(一)账户开通与信息完善
学位办已完成全校培养单位账户开通工作。各培养单位平台管理员应尽快完成论文交存平台登录与激活、手机号与邮箱绑定。
论文交存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地址:https://lwgl.cdgdc.edu.cn
(二)数据获取、核验及提交
本次交存范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授位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为尽量减少论文交存过程中的工作量,平台将从学生中心学位授予信息管理系统获得学位授予信息数据。各培养单位可通过平台下载相关数据表,核对平台数据是否准确,已有数据无需重复上报。如发现论文题目、所属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关键词、作者及导师信息等获取不全、有误的,由培养单位负责补充完整和勘误。如发现所属学科、专业、作者及导师信息有误的,须报备研究生院,申请学位信息备案勘误。
(三)电子版论文上传
各培养单位负责所属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上传工作,上传的论文版本必须为学位获得者学位授予的最终版论文,且需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同一篇学位论文上传电子版与最终提交纸质版内容完全一致。论文电子版的命名形式须按照上传要求,以实现与上传数据匹配。论文文件的命名格式为:学年度_省市代码_单位代码_学号_LW.PDF(例如,我校2024-2025学年授予学位的学号为202110001的学生论文,应命名为:2425_11_10034_202110001_LW.PDF)。
请各培养单位在2026年1月9日前完成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的统一上传工作。论文上传完成后,请各单位下载确认函,线下盖本单位公章后,扫描成 PDF 文件再次上传。
三、其它说明
(一)学位论文一经交存,不得修改。交存工作关系到未来学位论文抽检及各类评估,请各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对学位论文把好质量关和上传审核关,不要上传不符合学术规范的论文,不要上传缺页、文档损坏等瑕疵论文,不要上传与纸质版不符的论文。
(二)请各培养单位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熟悉平台操作,按时保质完成学位论文交存工作。平台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问答文档请见附件一、附件二。
(三)联系电话:62289076
附件一: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管理平台-单位用户操作手册
附件二:管理平台常见问题问答文档
研究生院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