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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1 16:24 更新日期:2023年09月14日     浏览次数:    来源:

各博士培养单位: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本学期博士研究生进行开题报告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参加本学期开题的博士研究生包括:已通过学科综合考试20202021级博士研究生、因故未开题和开题未通过的往届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生。

二、时间要求

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截止时间为20236月13。如需推迟开题,可由培养单位自主安排时间并向研究生院提交申请,但须保证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时间不少于一年。无故不按期开题者,不允许按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需要提交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答辩,因故没有通过开题答辩的,再次申请开题至少需要间隔3个月

三、开题报告及文献综述要求

研究生撰写开题报告的内容包括:1.选题来源及研究的目的和意义;2.文献综述,包括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发展、现状、趋势及问题等,字数不少于5000字;3。主要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4.研究方法、思路;5、进度安排,预期达到的目标;6.为完成课题已具备和所需条件;7.预计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的措施;8.研究的创新和特色;9.主要参考文献,参考文献量一般不少于60篇,对个别新兴研究领域其文献量可酌情减少。

博士研究生须另撰写一篇完整规范的文献综述,文献综述字数应不低于2万字。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均需要提交学位论文开题论证会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对选题需要充分论证,突出选题的前沿性与开创性,研究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对国内外该选题及相关领域发展现状归纳和总结。

四、开题组织

请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认真组织博士研究生开题工作。开题论证委员会由3-5名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博士生导师。申请人的导师是否参加开题论证会,由学院确定。开题论证会另设1名秘书,负责开题过程记录等具体工作。博士生开题报告内容应首先获得导师认可通过,并在举行开题论证会的前一周送交开题论证小组,审阅通过后,方可举行开题报告论证会。学校鼓励聘请校外专家参加开题论证会。

五、信息化工作流程

系统操作

从2023年秋季学期起,博士学位论文开题环节须在系统中进行同步操作。

研究生须本人登录“研究生系统”,在“学位管理”—“学生开题申请”中提交开题申请;开题申请提交后,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系统”中“学位管理”—“开题管理”—“开题申请审核”中审核学生开题申请,可批量审核;各培养单位学院账号在“学位管理”—“开题管理”—“开题申请审核”中审核学生开题申请,可批量审核。开题结束后,研究生在“学位管理”—“开题报告上传”中上传开题通过后的开题报告;导师在“学位管理”—“开题管理”—“开题报告审核”中对学生的开题报告进行审核,可批量审核;各培养单位学院账号在开题结束后,“学位管理”—“开题管理”—“开题答辩结果录入”中录入开题结果,支持批量录入功能;成绩录入后,在“开题管理”—“开题报告审核”中对学生的开题报告进行批量审核。

系统操作指南下载链接:http://gs.cufe.edu.cn/info/1069/10026.htm

六、材料领取与报送

1.请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务干事在开题前到学位办公室提交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申请名单模板见附件1,仅纸质版,签字盖章)并领取纸质版《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表》。

2.开题结束后,请各培养单位于2023年6月16前将《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表》、《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进行审核同时将《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完整规范的文献综述(不低于2万字)的电子版发送至xwb9076@cufe.edu.cn。审核通过后,将《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表》取回培养单位保存,并在博士生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时作为答辩资格审核材料。2023年其他时间进行开题答辩的,请于开题结束一周内提交以上相应材料。

注意:【导师组组建和管理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的指导意见》校发〔2018〕1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导师组管理方式的通知》研字〔2021〕57号的通知要求,研究生导师组原则上应在该生学位论文开题前组建,组建后不得随意变更。研究生导师组的日常管理由研究生导师和培养单位共同负责,研究生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不变。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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