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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龙马学术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0 09:37 更新日期:2023年02月20日     浏览次数:    

窗体顶端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开展高水平原创性研究工作,提升我校研究生的学术影响力,培养拔尖创新型人才,学校制定了《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龙马学术之星”评选办法》(校发〔2018271号)(附件1)并据此启动2023年度研究生“龙马学术之星”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我校在校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生、直博生),学习成绩优秀。

(二)品行端正,无任何违纪行为,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严谨的治学态度,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创新精神。

(三)科研能力突出,取得在本专业突出的学术成果,且发表于所在专业的顶级学术期刊。至少需要过去2学年内在我校AA类及以上期刊(包括中文、外文)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在我校A类及以上期刊(包括中文、外文,SCISSCI期刊,不含EI)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所发表论文均须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为“中央财经大学”,此外还应符合学校对于科研成果的其他要求。对于发表于高水平英文核心期刊的论文(含网络发表),如多名作者(不超过4人)按照国际惯例以姓名首字母排序,则均视为第一作者,但同一篇论文只能用于一人评选。

科研成果为导师组成员合作发表的须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导师组管理方式的通知》(研字〔2021〕57号)中的要求同时提交1.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组建(或变更)导师组的决议。2.本学院网站公示的本人导师组信息表。 3.研究生导师对学生与导师组其他成员合作发表成果的书面认可材料。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提交方为有效。

根据科研处规定,2020年及以后发表的期刊,通讯作者认定仅限于外文期刊。

二、申报流程

(一)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可向培养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5日。

1.各单位按照本《通知》和《评选办法》开展申报组织工作。

2.研究生应OA系统登录科研系统提交申请(赛事申报-2023年度研究生“龙马学术之星”评选),并将仅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术论文添加到系统中,并经学院审核后作为最终申报成果,未在系统中提交申请视为无效申请系统申报开放时间:2200点3月524点)。

同时填写并向学院提交《中央财经大学2023年研究生“龙马学术之星”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并附加相关支撑材料(包括研究生院审核盖章的成绩单导师组成员合作发表的证明材料、科研成果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SCISSCI期刊需提供索引报告或相关刊物级别分区证明,未提交不计入科研统计]等),同时申请人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成果应与研究生科研系统保持一致。

3.申请人的论文发表统计时间从202131日起至2023228日止,包括网络发表online出版请严格按照该统计时间段填写申请表和提交合格的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科研成果请勿填写

(二)培养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和推荐

1.各培养单位党组织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2.各单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定申请人的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3.各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申请表》中填写具体意见,并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于31417:00前将该申请表的电子版、纸质版报研究生院审核,并将《中央财经大学2023年研究生“龙马学术之星”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院,逾期未交视为无效。

(三)研究生院对申请表、汇总表、成绩单等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将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报送至评审专家组。

(四)评审专家组在3月底-4月中旬举行评审答辩会,综合考评申请人的专业知识、科学研究能力、综合素质、代表性作(学术成果)(注意:申请人在答辩汇报时须将符合评选要求的科研成果和其他成果进行明显区分),据此答辩结果确定入选名单。

(五)研究生院在网上公示入选的研究生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评选过程中的各项异议由研究生院负责受理并组织调查工作。如无异议,则由研究生院发文,确认当年“龙马学术之星”名单,并发放奖励。

三、各培养单位应根据本通知精神,严格审核申请人资格和申报材料,并按通知中的时间节点提交材料。

特此通知。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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