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2016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工作顺利进行,各培养单位须将参加匿名评阅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做匿名处理。匿名处理的办法如下:
1、做匿名处理的论文,应在封面、扉页等处隐去作者姓名和导师姓名,在作者姓名处代之以编号。博士研究生的编号一律以“B”打头,硕士研究生的编号一律以“S”打头。匿名编号的规则为:
代表博士/硕士的“B”或“S”+2位数学院代码+3位数个人代码
其中,学院代码由研究生院统一编写(见表1),个人代码由各培养单位编写。如,编号“B01001”为财政学院序号第一的博士研究生。
表1、学院代码
| 学院
| 代码
| 财政学院
| 01
| 金融学院
| 02
| 会计学院
| 03
| 税务学院
| 04
| 保险学院
| 05
| 统计与数学学院
| 06
|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 07
| 经济学院
| 08
| 商学院
| 09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10
| 政府管理学院
| 11
| 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 12
| 法学院
| 13
| 社会发展学院
| 1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5
| 文化与传媒学院
| 16
| 外国语学院
| 17
| 信息学院
| 18
| 财经研究院
| 19
| 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 20
| 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 21
| 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
| 22
| 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
| 23
| 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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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匿名处理的论文,应去除版权页以及后记、致谢等可能导致作者信息泄露的内容。
3、各培养单位应在3月25日之前将做过匿名处理的论文电子版(PDF格式)报送学位办邮箱:xwb9076@163.com,同时将《匿名评阅论文汇总表》(见附件)的电子版和纸版交至学位办。
附件:匿名评阅论文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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