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2届研究生(含上年度延期毕业博士生)目前已进入毕业准备期,根据《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发〔2011〕124号,以下简称学籍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和第三十三条等相关规定,现组织进行2012届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组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符合学校在最长修业年限内延期毕业申请条件的毕业班博士生和硕士生(其中,博士生分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两类),如需申请延期毕业,须填写《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学生管理栏下载),并经导师、学院院长审核批准。本人不按期提出延期毕业申请的,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办理。
二、超过最长修业年限的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将不具有延期毕业申请资格。各单位务必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指导该部分同学在2012年6月毕业或结业,否则按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办理。
三、各单位于4月20日前将审查并签署意见的《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和关于本单位研究生延期毕业情况总体说明(需加盖学院公章),统一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312室)。
四、经审核批准延期毕业的研究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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