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录取原则
001
财政税务学院
将计划分配至导师,按照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总成绩排名录取
002
金融学院
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在专业总招生计划内统一录取
003
会计学院
004
商学院
005
经济学院
006
信息学院
007
法学院
009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010
保险学院
将非定向计划分配至导师,同一专业内按导师招生计划分别录取,同一导师有多个上线生源的按总分排序录取;定向计划按照总成绩排名录取
011
政府管理学院
014
马克思主义学院
020
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022
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
026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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