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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九届第六次会议部分决议内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6 14:19 更新日期:2023年03月03日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6月12日下午,我校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6次会议召开现将会议部分决议内容通知如下:  

一、会议同意自2019级博士生开始,将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定向就业博士生的基本修业年限均改为不得低于4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硕博连读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不变。  

二、会议同意同意博士研究生在在满足学位论文答辩时间等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在完成学位论文写作后,可申请提前一个学期进行论文匿名评阅,如评阅通过,可以保留评阅结果至规定时间答辩;评阅不通过,则可以申请下次评阅。  

三、会议同意未通过论文答辩的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再次申请答辩时,在不更换论文题目的前提下,保留其在答辩流程中已通过的相关环节结果,即答辩未通过(含答辩通过但未被答辩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的论文匿名评阅结果依然有效,匿名评阅或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未通过的申请人开题答辩结果依然有效,但须重新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本通知详细内容见《中央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九届第六次会议纪要》。

 

研究生院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