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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龙马学术之星”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18-12-31 15:02    浏览次数:    来源: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龙马学术之星”评选办法

校发〔2018〕271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开展高水平原创性研究工作,提升我校研究生的学术影响力,培养拔尖创新型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研究生是指我校在校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第三条 研究生“龙马学术之星”的评选遵循“鼓励创新、择优资助、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评选活动每年进行一次,每次评选人数不超过10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 10000元/人。

第四条 研究生“龙马学术之星”的评选基本标准为:

(一)品行端正,无任何违纪行为,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严谨的治学态度,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创新精神。

(二)学习成绩优

(三)科研能力突出,取得在本专业突出的学术成果,且发表于所在专业的顶级学术期刊(Top tier journals)。至少需要过去2学年内在我校AA类及以上期刊(包括中文、外文)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在我校A类及以上期刊(包括中文、外文,含SCI、SSCI期刊)公开发表与选题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所发表论文均须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为“中央财经大学”。对于发表于高水平英文核心期刊的论文(含网络发表),如多名作者(不超过4人)按照国际惯例以姓名首字母排序,则均视为第一作者,但同一篇论文只能用于一人评选。

第五条 评选流程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须填写《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龙马学术之星”申请表》(一式两份)及申请表的电子版,经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并由所在学院(研究院、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筛选后,推荐至评审专家组。

(二)评审专家组采取答辩形式,综合考评申请人的专业知识、科学研究能力、综合素质、代表性作(学术成果),据此确定入选名单。

(三)研究生院在网上公示入选的研究生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评选过程中的各项异议由研究生院负责受理并组织调查工作。如无异议,则由研究生院发文,确认当年“龙马学术之星”名单。

(四)各申请人须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评选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行为的,将取消资格并严肃处理;对已获“学术之星”称号的研究生,如经认定有上述行为的,将取消称号、追缴奖金并严肃处理。

第六条 已经获评“龙马学术之星”的研究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得再次参评。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