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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关于推进研究生产教融合创新固定实践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2021-11-02 16:26 更新日期:2022年08月11日     浏览次数:    

研字〔202158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等系列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强化产教融合育人机制,全面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加快创新实践基地建设,现就推进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产教融合创新固定实践基地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1.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主线,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加快推进产教融合,全面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

2. 总体目标。到2022年,各专业学位授权点至少建成一个产教融合创新固定实践基地,产教融合发展有初步成效。到2025年,各专业学位授权点建成多个满足全体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需求的产教融合创新固定实践基地,建立较为完善的产教融合育人机制。

二、实践基地运行管理

3. 各单位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特色,定向联系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需求的企事业单位,协商共建研究生产教融合创新固定实践基地。实践基地应契合专业领域的发展方向,在中国创新实践中具有典型代表性,且应能够满足一定规模的研究生驻基地集中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4. 各单位成立研究生产教融合创新固定实践基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实践基地建设相关工作,指派工作人员和教师负责实践基地建设各项具体工作。各单位应与合作单位共同组建实践基地运行管理团队,做好实践基地运行保障工作。

5. 实践基地应挂牌长期稳定运行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实践基地教学、实践、出勤、考核、安全、人员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各项规章制度经我校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合作单位、基地运行管理团队审定后执行,并报学校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备案。

6.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按教学计划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赴实践基地开展实践教学,实践基地教学环节应纳入研究生培养方案,并进入教学计划。实践教学可依托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核心课程,实践教学环节作为该课程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可在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单独开设实践类课程。实践教学应制订完整的课程教学大纲,明确在实践基地的教学学时、学分要求、实践教学进度安排、考核要求等内容。

7. 我校授课老师应全程参与实践基地教学过程,结合学生实践教学参与情况和实践成果对学生实践环节进行全面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学生课程总成绩予以认定、登记。

8. 赴实践基地开展实践教学的研究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和实践基地相关管理制度,按要求完成实践学习活动,并积极聚焦具有重大战略需求和实践启示的真问题,讲好中国故事,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真正产出有实践价值的优质成果。

三、条件保障

9.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积极协调做好实践基地的软硬件设施准备工作,持续对实践基地建设予以资金支持,为研究生赴实践基地学习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保障实践教学安全、有序、有效开展。

10. 各单位研究生产教融合创新固定实践基地领导小组成员应定期赴实践基地考察调研,及时掌握实践基地运行状态和教学状况,及时协调解决实践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1. 对于实践教学周期较长的,学生党员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实践团队,经学校党组织批准,可成立临时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加强团队建设,引领研究生在实践学习过程中不断提升思想水平。

1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实践基地的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报研究生院备案。

13. 学校适时组织“产教融合创新示范实践基地”评选,对于组织运行良好、实践教学成效显著的实践基地进行表彰和奖励。认定一批校级产教融合创新示范实践基地,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北京市组织的相关奖项。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