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规章制度 > 培养工作 > 正文

关于印发《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精品教材建设项目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20 18:46 更新日期:2018年02月27日     浏览次数:    

 

研字〔20181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全面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充实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基本条件和手段,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整体水平,学校组织开展研究生精品教材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精品教材项目)。为做好精品教材项目资助和管理工作,特制订《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精品教材建设项目资助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8120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精品教材建设项目资助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充实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基本条件和手段,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整体水平,学校组织开展研究生精品教材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精品教材项目)。为做好精品教材项目资助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精品教材项目旨在支持、鼓励广大研究生导师和任课教师积极参与研究生教材的编写,有效促进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与教材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水平。

第三条 资助原则

1.以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为目标,围绕学校一流学科建设的总体要求,对各学科研究生课程与教材建设予以支持。

2.凡我校在岗并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的研究生导师和任课教师均可申报,鼓励教学团队集体申报,允许吸收校外人员作为编者参与。

3.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符合研究生培养目标,符合研究生教学方式的多样性要求。

4.教材应体现学科前沿和最新研究成果,反映本学科的新理论、新方法、新体系,在国内同类教材中处于领先水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学科基础课、专业课等学位课程教材。

5.经专家组评审、学校审核,认为符合资助条件的教材。

第四条 立项申报、审批与编写工作

1. 研究生精品教材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由研究生院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

2. 申请人填写《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精品教材建设项目申请书》,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审批。申请人同年只能申报一部精品教材,参加编写人员同年参编精品教材不能超过二部。

3. 对于同时适用于本科高年级和研究生的教材,如已获得各类本科教材建设或出版资助,不得再申请本项目资助。

4. 培养单位应说明本教材建设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过程中起到的作用,对此教材建设的配套支持计划,以及能否保障教材建设如期高质量完成,在申请书中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填写《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精品教材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申请书统一报送研究生院。

5. 研究生院对各单位推荐申报的精品教材项目进行汇总、审查,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资助项目。

6. 评审结果面向全校公示7天,确认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资助项目。

7. 受资助的项目申请人在资助名单正式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学校签订协议书,开始承担协议书规定的相关责任。如无特殊情况,过期不签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资助。

8. 项目申请人是教材编写的负责人,负责落实教材的内容设计、编写者选定、内容修改、校对及项目经费报销等工作,可根据需要组织编写队伍2-5人。

9. 研究生精品教材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届时学校统一组织结项验收。

第五条 经费管理及出版要求

1. 学校为立项资助的研究生精品教材项目提供2万元基础建设经费,对于项目结项评审为优秀的,学校提供2万元后期资助经费。基础建设经费在立项后拨付,后期资助经费在项目通过结项验收后拨付。

2. 经费应严格按照预算支出,报销票据应符合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

3. 立项资助的精品教材项目结项评审为优秀的,学校统一组织出版并适当给予出版资助,出版的教材应在适当位置标明“本书获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精品教材项目资助”字样。教材出版后学校统一存档5册。

4. 申请人应确保教材建设质量。不能完成项目的申请人,应主动退回所获资助经费,否则由学校从申请人工资中扣除相应金额,申请人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精品教材项目。

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原《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精品教材建设项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研字〔20103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