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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12-15 00:00 更新日期:2017年05月23日     浏览次数: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研字【2015】66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一、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重要意义

课程学习是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必备环节,在研究生成长成才中具有全面、综合和基础性作用。重视课程学习,加强课程建设,提高课程质量,是我校当前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和紧迫任务。

二、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

1.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

科学认识课程学习在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地位和功能,加强对课程建设的长远和系统规划;充分调动各培养单位、教师和研究生的积极性,进一步规范管理,为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提供稳固支撑;切实转变只重科研忽视课程的倾向,把课程建设作为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课程质量作为评价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和衡量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指标。

2.研究生课程建设的原则

立足于研究生能力培养和长远发展。坚持服务需求、深化改革、立德树人,以研究生成长成才为中心,以打好知识基础、加强能力培养、有利长远发展为目标,尊重和激发研究生兴趣,注重培育独立思考能力和批判性思维,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和发展能力。

三、完善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

根据社会需求明确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目标定位和培养要求,借鉴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的经验,优化研究生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既保证知识体系的完整性,又突出本学科的研究前沿,减少课程内容的交叉重叠。

1.进一步规范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毕业所需学分的要求,保证研究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进行课程学习。科学调整研究生课程体系,适当减少必修课程,增加专业选修课程。适度扩大研究生的课程选择范围,增加课程选择和修习方式的灵活性。在相对集中安排课程学习的同时,支持研究生根据培养需要在论文写作阶段修习部分相关课程。

2.积极推进课程设置模块化。优化课程内容,注重鼓励各培养单位按照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进行模块化课程设置,灵活设置课程学分。每个课程模块可由若干课程组成,模块内课程结构科学有序,内容衔接得当,涵盖本专业或方向的核心内容,使学生能够全面、系统的掌握核心专业知识和技能。

3.打破研究生培养单位界限,促进全校教学资源共享。建立学院间资源利用的协商机制,研究解决相关学院、学科之间课程重复设置、教学资源分散等问题,尤其是加强建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传统优势学科间的资源共享机制。

4.强化研究方法类课程设置。总结研究方法类课程建设的经验,完善相关课程设置,帮助研究生掌握相关学科的前沿性研究方法。

5.增加实践案例类课程。鼓励和支持各专业学位点与实务界合作共建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增加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需要的实践案例类专题课程,进一步丰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教学环节,注重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职业能力训练,加强课程体系与职业资格认证之间的衔接,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6.增加人文素养与职业道德类课程。基于研究生健康成长与职业发展的需要,增加开设科学精神与人文关怀、职业道德与伦理等方面的核心课程,进一步提升研究生的科学与人文素养,使之内化到研究生的学术研究及未来的职业发展中。

四、建立研究生课程审查机制,明确课程建设规范

1.完善新开设课程审查机制。完善新开设课程申报、审批机制,明确课程设置标准,坚持按需、按标准审查课程。各开课单位负责组织新开设课程的论证、初步审查工作,从课程的目标定位、适用对象、课程内容、教学设计、考核方式、师资力量、预期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通过后报学校研究生教学委员会审批。加强对课程开发的指导监督,通过试讲等确认达到预期标准的,方可正式开设。

2.建立已开设课程定期审查机制。各开课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已设置课程的开设情况和教学效果进行定期审查,学校研究生教学委员会对全校范围的已设置课程情况进行定期抽查,保证课程符合培养需要、保持高质量。对于不适应培养需要的课程及时进行调整,对于质量未达到要求的课程提出改进要求,对于无改进可能或改进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及时调整任课教师或停止开设。

3.明确研究生课程设置规范。开课前,教师应围绕课程教学目标、按照课程设置要求、制定完备的教学大纲,对课程教学目标、各教学单元的内容、教学方法及考核形式进行说明,明确使用教材和参考书目,对学生课前准备提出要求和指导。课程教学大纲在开课前必须向学生公布并提交学校管理部门备案,作为开展教学和教学评价的重要依据。

五、改进研究生课程教学

1.优化研究生课程内容,注重前沿引领和方法传授。根据本学科发展、人才需求变化和实际教学效果,及时调整和凝练课程内容,加大课程教学训练强度,加强方法论学习和训练,着力培养研究生的知识获取能力、学术鉴别能力、独立研究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结合课程教学,加强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教育。

2.促进师生间的良性互动,尊重研究生的主体地位,鼓励研究生参与教学设计、教学改革和教学评价。营造良好的学术民主氛围,促进课程学习中的教学互动。重视激发研究生的学习兴趣,发掘提升研究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3.丰富研究生课程教学手段,改进教学方法。鼓励和支持任课教师合理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根据课程性质和特点,借助信息网络技术和课程建设平台,灵活采用启发式、研讨式教学、案例教学、行为学习、同侪学习等教学方法,以达到更佳的教学效果。

六、强化研究生课程考核环节

1.创新考核方式,严格课程考核。在尊重任课教师的成绩评定权力的前提下,完善研究生课程考核制度。任课教师要根据课程内容、教学要求、教学方式等课程特点确定考核方式,坚持学习过程考核与期末考核并重,注重考核形式的多样化、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支持任课教师有针对性地运用笔试、口试、课程研究论文、实践案例分析、课堂互动、课堂出勤等多种类型的考核形式,使考核过程与教学过程紧密结合,通过考核促进研究生积极学习和教师课程教学的改进提高。

2.健全课程学习中期考核制度。探索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制度,对研究生经过课程学习后知识结构、能力素质等是否达到规定要求进行考核。对于中期考核发现问题的,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学委员会对其进行专门指导和咨询,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课程补修或重修。确有必要的,可对培养计划做出调整,不适宜继续攻读的应予以分流或淘汰。

七、加强课程教学管理与监督

1.强化研究生教学过程管理。健全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制度,规范研究生课程调停课审批程序并严格执行。已确定开设的研究生课程,必须按计划完成教学工作,不得随意替换任课教师、变更教学和考核安排、减少学时和教学内容。

2.完善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价监督体系。成立研究生课程教学督导组,聘请具有丰富研究生教学经验的在职或退休教师、研究生教学委员会委员、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等组成督导组,通过听课、教学检查等多种方式对研究生课程教学进行评价和监督。完善研究生网上评教机制,优化评教指标与方法。积极探索和建立以教学督导为主、研究生评教为辅的研究生课程教学综合评价监督机制,推动从单一的事后教学评价向过程教学评价转变,对研究生教学活动的全过程和教学效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八、加强师德与师能建设

1.加强师德与师能建设,提升课程教学能力。完善制度体系,强化政策措施,引导和要求教师潜心研究教学、认真教书育人。明确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资格要求,加强对教师的教学指导与服务。

2.支持教师合作开发、开设课程,鼓励国际和跨学科合作。依托国家公派留学项目选派博士生导师赴海外与外国学者对博士研究生进行联合指导,鼓励教师与国外教师开展研究生教学领域的合作。

3.实施新、老教师结对制度,充分发挥教学经验丰富教师的传、帮、带作用。进一步理顺导师组共同指导研究生过程中的各环节,充分发挥老教师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

4. 建设教学交流和教学技能培训平台,有计划地开展经验交流与培训活动。

九、投入机制和政策保障

1.完善投入机制,健全奖励体系。加大对研究生课程建设、研究生教学改革的常态化投入,加大对教师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研究、研究生精品课程及教材建设等项目的资助力度,设立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对在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予以表彰。

2.完善研究生教师工作考核体系,将教师的教学研究成果、教学改革成果、精品课程及教材建设成果、指导学生论文写作工作等纳入教师工作量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要求,丰富教师教学考核激励体系,提升课程教学工作地位。

3.深化教师薪酬制度改革。薪酬结构中体现教师在课程建设和教学工作方面的贡献。

十、其他

本方案自发文之日开始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