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中心: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以及《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管理办法(暂行)》(校发〔2014〕92号)和《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5〕10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和申请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和专项计划定向在职学习的研究生除外)。
申请条件详见《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5〕107号)的相关规定。
二、奖励标准和名额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两档:一等奖学金奖励比例为30%,奖励金额为每生1.8万元;二等奖学金奖励比例为70%,奖励金额为每生1.4万元。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两档:一等奖学金奖励比例为30%,奖励金额为每生1.2万元;二等奖学金奖励比例为50%,奖励金额为每生0.8万元。
各学院(含研究院、中心,下同)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工作安排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由各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 “领导小组”)最后审定。具体工作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学院制定并上报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18年9月21日前)。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校发〔2015〕107号文件,按照《2018年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模板》(附件2),结合本单位实际、培养目标和研究生类型制定《XX学院2018年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制定实施细则时,要从研究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创业创新、学生工作、志愿服务等方面,区别不同培养类型,建立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予以综合评价。
学院实施细则要向本学院研究生公示2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9月21日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纸质版盖章交至学院南路校区办公楼302,沙河校区丁香园4号楼219,电子版发送至cufeyjsjzb@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XX学院2018年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统一向全校研究生公布。
(二)组织申请(9月27日前)。学院组织研究生填写《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汇总申请学生的相关科研、获奖情况等材料。
(三)学院评审(10月9日前)。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和研究生本人申请,依据学院实施细则组织评审。
(四)学院公示(10月12日前)。评审结果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及相关人员,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调查处理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学院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学校领导小组根据复核和调查情况予以裁决为最终回复。
(五)报送结果(10月15日)。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获奖学生名单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纸质版盖章交至学院南路校区办公楼302,沙河校区丁香园4号楼219,电子版发送至cufeyjsjzb@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XX学院2018年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拟获奖学生情况汇总表”)。
1.《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仅提交纸质版);
2.《2018年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拟获奖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4,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六)领导小组审定。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学院初步评审名单及相关材料后,提交领导小组审定。
(七)学校公示。领导小组审定后的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表彰奖励。学校按奖励标准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研究生。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评审,严把审核关,严禁弄虚作假,妥善保存原始申报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
1. 2018年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 2018年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模板
3.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4. 2018年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拟获奖学生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