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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2020-2021学年我校博士生宣讲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3 16:21    浏览次数:    来源: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积极推进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中国化、时代化、青年化,学校拟组建2020-2021学年博士生宣讲团,用青年话语解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理论知识广泛传播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选拔一批政治素质过硬、理论功底扎实、学术素养出众、表达能力突出的在校优秀博士生组建宣讲团,围绕党的创新理论、党史国史、国家战略、发展成就、形势政策等方面,结合专业所学,将财经专业知识与时事热点、工作学习、生活实际相结合,深入校内外进行理论宣讲,形成“学以致用、讲学互动、以讲促学”的博士生自我教育和浸润成长成才长效机制,帮助广大人民群众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激励和引导其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选拔对象

1.我校在读博士研究生(2021届毕业生除外),有时间和精力参加培训和宣讲活动。

2.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较高的政治素养、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演讲表达能力,有相关宣讲、培训经历者优先。

三、任务安排

宣讲团成员聘期1年,要求每位宣讲团成员在聘期内定期开展宣讲活动。通过设计主题,集中备课、培训、试讲等环节,采用集中和分散宣讲相结合的方式,以专题讲座、互动答疑、座谈研讨等形式进行宣讲,帮助宣讲对象切实掌握实用技能。

四、报名与选拔

宣讲团成员采取个人自荐、学院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博士生填写报名表进行自荐报名。此外,每个具有博士生的学院需至少推荐1名博士生。

研究生工作部将组织自荐报名及学院推荐报名的研究生进行面试,确定最终宣讲团成员名单。

五、保障措施

1.学校聘请指导教师对宣讲团成员就政治理论、宣讲技能等方面内容进行集中培训,对宣讲过程进行指导。

2.学校统筹管理、安排宣讲团成员宣讲活动及相关工作,为宣讲团成员统一颁发聘任证书。

3.鼓励宣讲内容成果化,对于优秀成果进行资助(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六、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博士生宣讲团成员遴选推荐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推荐,确保宣讲团成员的专业素质。

2.根据学校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宣讲对接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为宣讲营造良好的氛围。

3.自荐和推荐博士生需按照要求填写个人申报表(附件一),于927日前以“姓名-学院-宣讲团”命名发送到邮箱cjrjslxmzx2020@126.com。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62288025

 

特此通知。

 

 

 

 

研究生工作部

202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