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正文

我校获批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0-11-03 00:00 更新日期:2017年05月24日     浏览次数:    

近日,教育部下发《关于批准有关高等学校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研〔2010〕2号),我校荣获教育部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高校。我校申报的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和法律硕士3个专业学位全部获准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周期为2010年9月至2013年6月。此次,教育部共批准64所高校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教育部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目的在于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制度。

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的申报工作始于今年4月,校领导、研究生部及相关培养单位高度重视,精心准备,群策群力,按要求高质量地完成了材料申报工作。6月29日,王广谦校长和李俊生副校长亲自带队,校长助理兼研究生部主任赵丽芬、MBA教育中心主任王瑞华、会计学院院长孟焰、法学院院长郭锋及研究生部和相关培养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参加了教育部组织的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答辩会。我校以强劲的实力、充分的准备和出色的汇报给相关评审组专家留下了深刻印象。

获准成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单位,是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又一重要成就,对于促进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培养财经特色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