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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前后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16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研字[2015]5号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本学年寒假学生放假时间为:1月24日至2月28日,3月1日报到注册,3月2日(星期一)正式上课。现将放假前后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沙河校区假期留校学生集中住宿的管理工作,要采取具体有效措施安排好留校研究生的生活,特别是春节期间的生活,使他们度过一个温暖、愉快而有意义的寒假及春节。

二、各单位要对研究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高度重视,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检查,特别是自觉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和学校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教育。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和研究生班主任在放寒假前一定要深入研究生宿舍,进行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全面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改正,消除不良安全隐患。假期如组织研究生进行集体外出活动,要按照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的通知》(校办发〔2012〕7号)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师生假日期间外出活动的安全。

三、各单位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和班主任假期期间务必保持通信畅通,严格按照《中央财经大学处置和预防突发事件预案》(校党字〔2014〕20号)的规定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于放假前电话告知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62288349)。假期期间如有突发事件请及时与学校总值班室(办公楼607,电话62288252/8211,传真62289132,邮箱xxbgs@cufe.edu.cn)或研究生院联系。

四、3月1日为本学期研究生注册日,研究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注册手续,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因故不能按时注册者,应履行暂缓注册的书面请假手续。各培养单位应按要求为学生办理注册手续,填写研究生注册情况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培养工作”下载),于3月6日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工作办公室(办公楼305西)。

各培养单位要积极督促请假学生返校注册,办理销假手续,并在3月27日16:00前统一将销假注册情况汇总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培养工作”下载)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工作办公室,届时仍未返校注册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