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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5届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08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各有关学院、中心、研究院:

根据北京市教委规定,我校2015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即将开始。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关系到研究生毕业证书在线即时电子注册与学历证书的制作,以及用人单位网上学历证书查询,关系到每名毕业生今后的切身利益。为顺利完成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今年我校仍采取由学校集中组织拍摄、北京市教委指定图片社上门服务的方式,方便我校毕业生就近照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拍摄对象: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的2012级博士生(非定向、自筹、定向(非在职))、2012级三年制硕士生、2013级两年制硕士生(均含上年学籍异动研究生),不含单证班学员。

二、拍摄时间:2014年10月31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2:30-15:00

具体拍摄安排:

8:30 — 9:30:金融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财经研究院、外国语学院

9:30 — 10:30:财政学院、保险学院、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社会发展学院

10:30—11:30:经济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税务学院、信息学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

12:30—13:30:商学院(MBA教育中心)、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防经济管理研究院、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

13:30—15:00:法学院、政府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会计学院、统计与数学学院

三、拍摄地点:学术会堂一层

四、拍摄费用:每人20元,现场缴纳

五、拍摄要求:

1. 请各单位研究生班主任于10月29日上午到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办公楼410室)领取《毕业生数码照片图像采集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并及时发放给学生。

2. 请拟毕业研究生在信息表上认真填写相关信息,特别是姓名、学号、学院名称、身份证号码、学校代码(10034),不得有误。要求正楷字体填写,字迹清晰,信息准确。

3. 拟毕业研究生携带信息表,务必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排队等候拍照,并保持拍摄现场安静。

4. 因拍摄背景为浅蓝色,建议拍照时男生可着深色正装、浅色衬衣、系领带;女生可淡妆,着装整齐鲜艳。

六、当日因故未能到场照相者,请在一个月内自行到图片社〔图片社地址迁至建外SOHO东区二号楼1803室,地铁1号10号线国贸站C出口,国贸桥西南方向。电话:82863630,58691620〕照相,并将纸板照片务必及时交送所在学院研究生班主任。如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图像采集而影响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上报和毕业证书制作,责任自负

七、如有变更,以另行通知为准。

研究生院

二〇一四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