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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04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关于开展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中心、研究院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执行培养方案的规定》的要求,就本学期硕士研究生进行开题报告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参加本学期开题报告的硕士研究生包括:2012级(三年制)、2013级(两年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研究生及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及因其他原因应开题未开题的研究生。

二、时间要求

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完成最后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21日。请各学院、学科(专业领域)、导师根据本学科(专业领域)特点和研究生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好此项工作。特殊情况需推迟者应提前履行相关手续;无故不按期开题者,不允许按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三、开题组织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以下简称学院)要组织硕士开题论证会,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进行认真的审查评议。硕士开题论证会由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组成,不得少于3人。导师可以参加开题论证会,但不得担任组长。

四、材料领取与报送

1.硕士研究生开题的相关材料、表格以及本通知电子版可在研究生院主页公告栏下载。

2.开题报告内容应首先获导师认可通过,并在举行开题报告会的前一周送交开题论证成员审阅后方可参加开题。开题报告评审通过后,将书面报告最终稿经导师、开题小组组长以及所在学院审核签字后,统一存档。导师和研究生本人自留底稿。

3.请各学院认真审核开题报告的各项内容、签字是否齐全。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学院统一存档,于申请论文答辩时(另行通知)汇同相关材料统一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统计表》、《硕士研究生开题情况汇总表》最迟于2014年11月28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xwb9076@163.com

附件:

一、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2014).doc

二、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情况统计表.doc

三、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情况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

二零一四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