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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暑假前后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7-09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研字〔2014〕34号

各有关学院、研究院、中心: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2014年暑假研究生放假时间为:7月12日(星期六)至8月30日(星期六),8月31日(星期日)报到注册,9月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现将放假前后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各单位务必做好假期留校研究生的统计工作,统筹安排留校研究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信息沟通,为他们创造良好的暑期学习、生活条件,使他们度过一个愉快而有意义的暑假。各学院留校研究生统计表(见附件)请于7月11日上午11时前将电子版报送研究生管理办公室(yjsgl@cufe.edu.cn)。

二、各单位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和研究生班主任本着对暑假期间研究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负责的精神,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要在放假前对研究生开展一次以防火、防盗、防汛为重点的全面安全教育,提高其防火、防盗、防震、防溺水、防汛、防雷电等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假期如组织研究生进行集体外出活动,要按照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的通知》(校办发〔2012〕7号)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师生假日期间外出活动的安全。

三、各单位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和班主任假期期间务必保持通信畅通,随时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其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于放假前电话(62288349)告知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假期期间如有突发事件请及时与学校总值班室(电话:62288252、62288211)或研究生院联系。

四、8月31日为研究生注册日,研究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注册手续,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因故不能按时注册者,应履行暂缓注册的书面请假手续。各培养单位应按要求为学生办理注册手续。填写《研究生注册情况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培养工作”下载)于9月5日下班前交至研究生培养工作办公室(办公楼305西)。

请各培养单位于8月29日到财务处405室领取本单位研究生缴费收据,并在注册时,根据交费收据在学生证上加盖研究生注册章;无缴费收据的学生(即欠费同学)仅在学生证上注明注册日期,暂时不予加盖注册章,待其缴清所欠费用后,凭财务处收据在本单位补盖注册章。

各培养单位要积极督促请假学生返校注册,办理销假手续,并于9月29日前统一将销假注册情况汇总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培养工作”下载)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工作办公室,届时仍未返校注册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2014年暑假留校研究生统计表.xls

研究生院

二〇一四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