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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0级三年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实行学习科研奖励并评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05 00:00 更新日期:2017年05月24日     浏览次数:    来源:

研字[2012]56号

各有关学院、中心、研究院:

按照《2010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科研奖励金评审办法》【研发(2011)39号】精神,现将评审2010级三年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科研奖励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0年录取并于当年入学的2010级自筹经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二、奖励名额

学校按2010级三年制自筹经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定向、委培除外),总人数的30%设立学习科研奖励金。各单位奖励名额如下(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学院、研究院、中心

学生基数

奖励名额

金融学院

73

22

保险学院

20

6

统计学院

9

3

法学院

12

4

社会发展学院

4

1

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3

1

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23

7

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

13

4

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

19

6

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

14

4

总计

190

58

请各单位务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研发(2011)39号】文件要求,认真制定评选办法和组织评选,并将奖评选结果在本单位内公示。公示后的评审名单请于10月10日送至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行政楼410)备案,电子版发送至yjsgl@cufe.edu.cn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2.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