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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组织选拔博士生和博士后到北京市挂职锻炼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12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各有关学院、中心、研究院:

为加强首都高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拓展高校博士生、博士后和辅导员的社会实践渠道,充分发挥首都教育资源和智力优势,发现、培养和储备一批有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提供人才支持,根据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关于2012年组织选拔博士生、博士后和高校辅导员到北京市挂职锻炼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2年博士生和博士后挂职锻炼的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从首都高校和相关科研院所选拔200名左右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的优秀博士生、博士后和辅导员到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所挂职务一般为正处级部门或单位一把手助理,国有企事业单位挂任相应职务,充分发挥理论优势和专业特长,协助挂职单位完成与本人研究方向相关的科研项目或调研工作,促进健康成长。

二、选拔条件

1、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事业心、责任感和创新意识强,志愿投身首都经济社会建设事业。

2、学有所长,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较深的理论功底。

3、学有余力,有相对固定的实践锻炼时间,原则上推荐博士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参加挂职锻炼。

4、参加挂职的博士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博士后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身心健康。

三、挂职时间

挂职时间均为半年,2012年7月开始,12月底结束。挂职锻炼期间,博士生每周应保证在挂职单位工作2-3天,暑假期间需全职工作;博士后需全职工作。

四、选拔流程及时间安排

1、6月14-20日前,学院宣传动员,并组织博士生、博士后自愿报名,同时登陆http://pxjl.bjbys.com.cn/gzbm进行网上报名。申报学生通过网络填写完成后,下载并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2年首都高校博士生和博士后挂职锻炼推荐表》,经导师及学院签字同意后,分别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博士生)和人事处(博士后),电子版资料发送邮件至yjsgl@cufe.edu.cn。

一个挂职岗位每学院限报一人,如出现学生报名重岗现象,学校按递交材料时间顺序视第一时间递交者为学校确定推荐人选。

2、6月21日-26 日,学校遴选、调剂、汇总后,将《2012年北京高校博士生和博士后挂职锻炼报名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交至北京教育人才中心。

3、6月27日-28日,北京教育人才中心进行报名表初审和汇总,并报送市委组织部进行审核和确认;经市委组织部确认后的报名表分别发送至相关挂职接收单位。

4、6月29日-7月5日,挂职单位和报名人员安排见面,进行双选,7月5日前挂职单位将确认挂职人员名单报北京教育人才中心。北京教育人才中心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和博士生、博士后意愿,以及工作实际情况随时对未被录用人员进行调剂。

5、7月6日,北京教育人才中心整理最终确认挂职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和教育工委。

6、7月中下旬,组织挂职博士生和博士后进行岗前培训,并到岗锻炼。

五、工作要求

1、挂职锻炼期间的日常管理,以挂职单位管理为主,并对挂职人员出勤情况进行考勤管理。对于中途退出挂职岗位或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博士生和博士后,挂职单位直接通报其选派学校,学校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将调查结果与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委教工委和市委组织部。

2、挂职锻炼结束前,博士生和博士后要撰写挂职锻炼工作总结,并结合本人在挂职期间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向所在挂职单位提交一份调研报告。

3、挂职锻炼期满后,挂职单位根据博士生和博士后在挂职期间的综合表现,从“德、能、勤、绩”等方面对其进行考核,填写《博士生和博士后挂职锻炼情况考核表》,分别报区县局级单位或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签署意见,转有关学校存入挂职博士生和博士后档案。

4、北京市教育系统人才服务中心根据挂职人员的考勤工作情况,按照每人每月700元的标准发放交通生活补助,并统一为挂职博士生和博士后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于未达到出勤要求的,按照每人每天80元的标准扣发交通生活补助。

5、挂职结束后,对于专业对口、挂职期间表现突出,且与挂职单位达成留用意向的博士生和博士后,可按干部管理权限与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于到挂职单位工作的挂职博士生和博士后,参照《关于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京组通〔2011〕2号),经过一定程序列入名单进行跟踪锻炼。

具体网络报名流程和日常管理考核、政策保障等要求请分别登录http://xjc.bjedu.gov.cn/publish/portal0/tab40/info3354.htm和http://xjc.bjedu.gov.cn/publish/portal0/tab40/info3353.htm查看。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按照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好本次挂职人员的选拔和材料报送工作。联系电话:62288349(研究生院。黄老师)、62288302(人事处,左老师);办公地点:办公楼312室(研究生院)、404室(人事处)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