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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北京市和学校公派留学科研联合培养项目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7 10:16    浏览次数:    来源:

研字〔202437

各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对标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我校研究生分类培养,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对外交流合作,大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根据北京高等学校国内外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项目和我校研究生国外访学研究支持计划(以下简称项目)的要求及学校有关公派出国管理规定,现启动我校2024年项目人员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集体荣誉感,在外期间能够自觉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及校规,随时注意维护学校形象。

(二)申请时应为我校非毕业年级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定向生申请须由定向单位出具同意函)。

(三)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或重修,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科研成果和发展潜力。

(四)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或通过托福、雅思、GRE等考试,或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英语高级班培训结业。

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的学生、北京市或学校资助尚未成行学生,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学生,以及处分期、休学期、保留学籍期间和延期毕业学生。

三、项目内容

1.留学期限及留学单位

留学期限原则为6个月,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重点支持联合培养研究生依托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开展研究

2.资助名额及金额

学校资助博士研究生3名左右,硕士研究生2名左右。优先选拔直博生、硕博连读研究生;重点支持我校国家和北京市重点学科,以及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各专业的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获得导师经费支持的申请人。

学校资助研究生科研联合培养的费用,主要为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和生活补助,分两次拨付。其中,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在学生提交归国报到材料和报销票据后予以报销,原则上最高限额12000元人民币。生活补助在学生归国后提交报到材料和学术成果并参加学校统一评审后,分两个等级予以发放,一等发放生活补助1000美元/月,二等发放生活补助600美元/月。生活补助费包含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鼓励导师在项目申报时提供经费用于保障学生上述方面支出。

3.应提交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清单

材料要求

1

科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申报表

 附件1表格,双面打印

2

外方院校出具的正式入学通知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

1.应提交外方院校(单位)出具的正式入学通知扫描件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扫描件。正式入学通知或正式邀请信应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文头纸),入学通知由外方院校(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邀请信由国外导师签字。

2.应明确留学期限及起止年月,入学时间应不早于2024年9月1日。

3

研修计划(中英文)

须有国内外双方导师签字

4

外语水平证明

托福、雅思、GRE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以下简称培训部)参加英语高级班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5

研究生成绩单



4.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负责人


6月7日-6月30日

1. 申请人自行或者通过合作渠道与外方学校联系,获取符合条件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并填写《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联合培养项目申报表》(附件1),准备其他相关材料。

2.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yb@cufe.edu.cn,纸质版提交至学院

申请人


2.学院开展审核推荐工作,出具学院审核意见

培养单位


2.学院将被推荐人的申报材料、与国外高校签有院际间联合培养协议复印件(如有)和《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联合培养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按推荐顺序排名,电子版发送至yjsyb@cufe.edu.cn)纸质版送至研究生院综合科(学院南路办公楼310)或沙河校区师生服务大厅研究生院窗口


7月1日-7月10日

对申请人资格、材料进行复审,组织专家评审,进行公示,公布录取名单

研究生院


7月10日以后

项目录取人员到研究生院综合科签订相关协议,办理派出手续,并陆续派出

研究生院、培养单位



专家评审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察:

1.申请人综合素质。包括申请人的专业基础、学习成绩、经历及能力、综合表现、国际交流能力(含外语水平)和发展潜力等;

2.国外拟留学单位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研究水平及国际认可度;

3.国外导师的学术背景、领域内影响力

4.拟留学专业是否属于国家战略急需;是否为国外拟留学单位的优势或特色学科等;

5.出国留学必要性和学习计划的可行性;

6.所在培养单位的推荐意见及申请材料的准备情况等。

四、派出事项

(一)学校对本项目研究生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具体按照签约时的《中央财经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项目管理规定》和《中央财经大学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执行。

(二)科研联合培养有效派出时间原则上为20249月1日至20258月31日,逾期未成行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资助资格,不再予以资助。

(三)派出研究生应严格按照派出签约的留学期限按期回国,不得提前或延期回国。如因学术研究需要不能按期回国者,需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需附对方导师关于学术研究延长留学时间的同意函件),由所在学院提出初步意见后送至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适当延长在外留学期限,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两周,延长期内学校不再提供资助,且延长期限只能申请一次。未经批准或未办理延期手续,并超出留学期限15天及以上者,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违约和学籍处理。

(四)派出研究生在外方院校学习期间须遵守所在国(地区)法律及外方院校有关管理规定,因个人原因引起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问题由该生本人负责。

五、回校提交材料

须在学成回校后一个月内提交以下材料:

1.每周学习日志(须外方导师签字);

2.4000字左右的留学总结及相关图像资料(含学习、学术活动、生活照片);

3.国外导师对其留学期间学习情况、研究成果、学术水平等方面的书面评语;

4.国外课程学习成绩单(若有);

5.在国外访学期间做学术报告的相关图像、文字材料(可直接用于宣传报道),应在学术报告后一周内提交。

6.能证明国外学习成果的其他材料。

六、项目评审与补助发放

科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应在项目结束归国后一年内,提交相关学术成果,申请参加学校统一评审。学校将根据研究生提交的各项归国材料和取得的学术成果,对其在联合培养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审,并依据评审结果发放生活补助。

1.联合培养期间综合表现优秀,在《中央财经大学期刊目录》规定的AA类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完成1篇具有重要社会价值和实践价值、获得在任省部级及以上领导(不含高校和科研院所相关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政策建议、调研报告,发放一等生活补助,1000美元/月。

2.联合培养期间综合表现优秀,在《中央财经大学期刊目录》规定的 A 类期刊或中文B类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发放二等生活补助,600美元/月。

以上成果均需与项目申报研究课题方向一致,申请人需为第一作者(含英文通讯作者,或导师及导师组成员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中央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期刊目录》以我校科研处发布为准。对于发表于外文期刊学术论文(含网络发表),作者顺序按照姓氏首字母排序,且作者人数不超过 4 人的情况下,可以视同为第一作者。成果投稿(Received)时间和公开发表(Available online)时间、报告获得批示时间均须在本项目派出后,项目结束归国后的1年以内。涉及网络发表、纸质出版时间有差异的期刊文章,凡前期用于项目申请,后期不得用于申请生活补助。

学校每年组织一次评审,研究生应在提交评审材料当年参加评审,且每人仅有一次参加评审答辩的机会。已离校研究生不得参加评审。无学术成果或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成果,不具备参加评审条件,不发放生活补助。在选拔录取阶段、出国期间及归国评审阶段,留学人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公序良俗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违反学术道德规范情节严重等情况,经查证属实的,学校有权对当事人采取取消录取资格、终止资助、取消评审资格等措施。

评审结果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学校按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本年度项目选拔以本通知为准。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汤老师

联系电话:62288140

特此通知。

 

附件:

1.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联合培养项目申报表》

2.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联合培养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46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