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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3 11:13 更新日期:2021年02月23日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1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报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我校报名参加2021年全国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我校信息采集和现场确认并完成资格审核后的在册学员。  

 

①欲参加全国统考的在册学员应于38-326日通过信息平台申请参加全国统考,选择考试科目和考试地点。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为了方便考生并减少人员跨省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请考生选择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考试。

 

322日到329日,我校进行网上报名的资格审核工作。通过审核的报考者,须于331日前,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未支付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本次报名无效。

 

③完成报名手续的考生下载准考证的时间将根据上级文件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网上信息平台。

 

(二)考试时间

 

考生凭准考证和现场资格审查时所持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全国统考,考生通过指纹验证后方可入场考试。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 2021523日(星期日)。

 

上午: 9:00--11:30   考试科目:外国语水平考试

 

下午:14:30--17:30   考试科目: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三)全国统考科目与范围

 

⒈ 外国语水平考试。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的主要语种为:英语、俄语、法语、德语、日语。以同等学力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必须与我校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不含听力测试。

 

⒉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我校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报考涉及三个学科,即:经济学、法学、工商管理。

 

⒊所有学科的考试大纲及指南均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发行。工商管理使用第三版本;经济学使用第四版本;法学使用第五版本;法语使用第五版本;英语、德语和日语使用第六版本;俄语使用第七版本。

 

(四)成绩下达和公布

 

考试成绩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下达,此成绩即为考生相关学科(语种)考试是否合格的依据。考生可通过“信息平台”查询考试成绩及相关信息。考试通过的学员,应及时从该网站打印成绩合格证明,以备申请论文答辩时使用。

 

附:关于未注册学员网上信息采集和现场确认相关问题

 

  1. 各同等学力工作相关学院,应在符合学校防疫政策的基础上自行组织本年度未注册学员的网上信息采集和现场确认工作。

     

  2. 进行信息采集的学位申请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18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183月底以前获得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3. 相关学院须提前一周将本学院工作方案(含信息采集工作的时间、地点、防疫工作预案等)报送研究生院,并领取相关设备材料。网上信息采集和现场确认工作须在319日前完成。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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