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同等学力 >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 正文

关于修订《中央财经大学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须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4 19:18 更新日期:2018年05月04日     浏览次数:    来源:

研字201834号

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根据《中央财经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校发﹝2014﹞122号)《中央财经大学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题库考试管理办法》(校发﹝2014﹞12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校发﹝201883号),现将《中央财经大学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须知》修订如下(见附件),请各相关学院将此须知在学院网站公示,使同等学力人员在申请校考/国考之前充分知晓此须知涉及事项,签名确认,并由所在学院签章后交于学位办公室。

   附件:中央财经大学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须知  

研究生院

2018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