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6]1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6]9号)精神,现将我校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网上信息采集、现场确认以及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信息采集
(一)采集对象与条件
1. 本次信息采集的对象为向我校申请学位,并准备参加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
2. 所有参加信息采集的人员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即2013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在国(境)外获得学位的,其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我校不接受未进行信息采集学员的论文答辩申请。已经通过校内全部课程考试和两门国家统一考试的学员,必须于今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3. 已采集信息的学员,可直接进行全国统考网上报名;未进行信息采集的学员,必须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和现场确认后,方可进行全国统考网上报名。
(二)报名注册费的缴纳
自2015年起,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需缴纳报名注册费后,方可进行信息采集。缴费金额为600元/人。缴费方式为支付宝直接转账或网上银行支付。缴费平台网址为:
http://pay.cufe.edu.cn/payment/
报名注册费的缴费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6日24时,缴费平台的用户名和密码另行通知。
(三)网上信息填写
参加信息采集的学员需及时登录网上信息平台,注册并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网上信息填写截止日期:2016年3月18日24时。
1. 网上信息平台网址(以下两个网址均可登录)
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
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tdxltk/
学员应妥善保管好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
2. 相关填写注意项目
① 学号:即申请编号,不详者可咨询学院。
② 进 修 班:研修班在册学员填写。
北京班填:年份+专业(备注),如:14金融学,14会计学外地班填:年份+专业(地点),如:14金融学(深圳)
③各学院通知同等学力申硕人员仔细填写“获学士学位日期”,必须与学位证书上日期一致。
④ 严格按照电子照片规格上传照片。须为近期(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电子照片,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照片背景为蓝色。该电子照片必须与日后所获硕士学位证上的照片一致,否则责任自负。
⑤ 网上信息填写完毕后,学员须进行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的时间与地点
1.北京地区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3月19日-20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北京地区现场确认地点: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主校区。
3.异地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现场确认流程
现场确认时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图像和指纹采集。获国(境)外学位的,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1. 身份验证:确认身份,核实材料,检验获学士学位时间满三年(即2013年3月前获得学位)。
2. 照片采集:将身份证放于身份证阅读器上,读取个人信息,并从系统调出个人申请信息,对比无误后,进行图像采集。
3. 指纹采集:按照提示,依次采集个人左右手拇指、食指和中指6个指头的指纹,每个指头各四次。采集时,按电脑指令,将指肚轻摁指纹仪,每个指头连续四次,间隔2秒。成功后,换另一指头,直至提示采集完成。
4. 确认信息:打印《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表》)一式两份,并由学生本人抄写承诺书,仔细核查信息无误后,将签字后的《资格表》以及学位证书复印件上交验收处。
5. 材料验收:验收《资格表》以及学位证书复印件:①《资格表》中获得学位时间与学位证日期是否相符;②个人是否签字确认;③核查无误后盖章,一份留存,一份返回学员。
三、全国统考报名
(一)网上报名
我校报名参加2016年全国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我校信息采集和现场确认并完成资格审核后的在册学员。
1.报名流程
①欲参加全国统考的在册学员应于3月10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信息平台申请参加全国统考,选择考试科目和考试地点。
②3月10日到4月5日,我校进行网上报名的资格审核工作。通过审核的报考者,须于4月8日前,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每科100元,未支付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本次报名无效。
③完成报名手续的考生于5月23日至5月29日通过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2.外地考试
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一般应在北京地区报名参加考试。外地学员或有特殊情况的,可申请在本人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报名考试,但须经我校审核同意后进行,否则网上报考时,不予审核通过。各学院应汇总本学院外地考生信息,填写《异地考试考生名单》,于3月20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报学位管理办公室(行政楼305东)审核。
(二)考试时间
考生凭准考证和现场资格审查时所持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全国统考,考生通过指纹验证后方可入场考试。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 2016年5月29日。
上午: 9:00--11:30 考试科目:外国语水平考试
下午:14:30--17:30 考试科目: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三)全国统考科目与范围
⒈ 外国语水平考试。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的主要语种为:英语、俄语、法语、德语、日语。以同等学力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必须与我校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不含听力测试。
⒉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我校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报考涉及三个学科,即:经济学、法学、工商管理。
⒊ 所有学科的考试大纲及指南均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发行。工商管理使用第三版本;经济学使用第四版本;法学使用第五版本;法语使用第五版本;英语、德语和日语使用第六版本;俄语使用第七版本。
(四)成绩下达和公布
考试成绩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下达,此成绩即为考生相关学科(语种)考试是否合格的依据。考生可通过“信息平台”查询考试成绩及相关信息。考试通过的学员,应及时从该网站打印成绩合格证明,以备申请论文答辩时使用。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六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