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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调整我校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1 16:42 更新日期:2020年05月18日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研究院、中心:

   

根据疫情发展新形势及国家留学基金委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最新安排(《关于进一步调整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部分国外合作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现对我校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安排做出进一步调整,最新通知如下:

   

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

   

1.2020515日前,申请人与外方学校联系,获取符合条件的入学通知/邀请信,在此期间,各院可协助申请人联系落实留学单位和指导教师,并为其出具推荐信或推荐函。

   

2.2020515日—67日,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和《2020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并提交电子申请材料,纸质申报材料(一份)待正式开学后交至所在学院(时间待定)

   

3.202067日—610日各学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将推荐人员名单、学院推荐意见(电子版)以及《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电子版)发送至pyb@cufe.edu.cn。纸质申报材料(一份)待正式开学后交至研究生院办公室(学院南路办公楼310)。

   

4.2020619日前,研究生院通过信息平台审核、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并将学校出具的书面推荐公函和推荐人选名单上报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5.20206-8月,留学基金委组织评审及录取工作(对申请学费资助人员将另行组织面试)。8月,申请人可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6.20208月起,学校国际合作处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名单组织办理派出手续,同时联合各学院组织有关心理健康、道德和诚信等方面的行前教育。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安排

   

受入学时间限制,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安排不再调整,详见研究生院官网通知《关于调整我校2020年国家公派留学选派工作进度的通知》。

 

 

三、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负责主体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申请人获取符合条件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

申请人

2020515日前

2020410日前

申请人网上报名,并提交纸质材料(时间待定)

申请人

2020515

67

2020410

427

各学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人员名单,提交电子版(邮箱)和纸质版材料(时间待定)

学院、研究生院

202067

610

2020427

430

研究生院审核提交材料,并上报留基委

研究生院

2020619日前

2020512日前

留基委组织评审及录取工作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20206-8

20205-6

查询录取结果

申请人

20208

20206月下旬

国合处组织办理派出手续及行前培训

国合处

20208月起

20207月起

 

四、其他事宜

 

1.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前务必与邀请方做好沟通,避免因录取时间推迟导致入学通知/邀请信自动作废等情况。

 

2.根据学校和学生实际情况,对申请材料适当灵活简化。《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可使用电子签名。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可使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档案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进行替代。成绩单复印件可使用档案馆、教务处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替代。

   

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工作安排如有调整,研究生院将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及时发布。特殊时期,请各单位高度重视2020年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积极宣传落实,严格选拔质量,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特此通知。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2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