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做好2013年我校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中心、研究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提前做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留金传发〔2012〕3022号)精神,为便于我校博士生、硕士生和四年级本科生申请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提前做好本项目的申请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提前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通知上述学生:
一、选派规模、选拔范围及选拔对象不变。请登录研究生院网站综合管理-国家公派栏下载并查看《关于做好我校201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校发〔2011〕203号)相关内容;
二、2013年选拔批次调整为一批,申请受理时间暂定为2013年3月1日-3月20日,录取结果将于5月公布,拟申请学生据此须提前积极与国外高校联系,取得符合条件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
三、拟申请人(含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外语水平须符合《关于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有关外语水平要求及相关事宜的通知》(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或校园网、研究生院网站)要求,学生务必提前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的相关外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有关该项目2013年的具体选拔工作,待国家留学基金委2012年10月底统一布置后,研究生院将及时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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