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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选拔推荐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30 16:56 更新日期:2024年12月30日     浏览次数:    

各培养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请各培养单位和有申报意向的同学提前做好申请准备。本预通知内容参考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政策要求,正式申请时以2025年项目申报正式通知为准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类别及资助留学期限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学制、外方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学制、外方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3.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交流访问期限及资助期限1个月。

(二)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不提供学费资助。

、申请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学风诚信,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4.本项目选拔范围暂不包括: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人员;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人员;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以及处于处分期、休学期和延期毕业的学生。

5.若申请人为定向就业研究生,申请须经在职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推荐申报。

(二)申请类别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为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青年教工。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我校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硕博连读、本科直博)。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青年教工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的证明。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生申请时须已正式转为博士研究生身份),已取得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并签字的联合培养计划。

3. 博士生导师:应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申请时应已获国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科研机构。重点支持与留学院校国外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导师。

(三)外语水平要求: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相关具体要求参考《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53)。

(四)申请时间安排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不再分两批次开展申请和受理工作。该项目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博士生导师申报时间统一为3月10日-31日。校内申请截止日预计为2025年3月中旬左右,具体请以2025年项目选拔正式通知为准。

(五)申请材料要求

可先参考2024年项目申报通知提前准备,具体参见《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54)。具体材料包括: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需提交)

4.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需提交)

5.外方院校(单位)出具的正式入学通知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此项材料在留基委最终审核中非常重要,请按照留学基金委申请材料说明中的要求提前认真准备)

6.学习计划(此项材料需按要求有导师签字,且需以外文撰写。若是用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经国内推选单位审核的中文翻译件并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7.国外导师简历(需有国外导师签字)

8.成绩单(成绩单应包含自本科起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

9.外语水平证明

10.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11.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

校内选拔办法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学校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学校组织相关单位(含学院)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并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其中选拔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须组织专家评审(专家评审表在网上申请时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其评审意见将作为留学基金委后续专家最终评审的重要参考。

四、注意事项

1.本预通知仅用于各培养单位及申请人提前掌握申报时间要求,该项目具体申报要求及工作开展要求请以项目申报正式通知为准。

2.申请人常见问题解答可参考《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申请人用)》(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56)。

3.项目校内选拔事宜如有疑问可联系研究生院综合科汤老师(010-62288140,yjsyb@cufe.edu.cn)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