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为做好我校2023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相关文件要求及会议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特别说明:请各位考生务必携带准考证,考试期间出示准考证方能入校。
一、考试准备事项
1.博士材料审核
博士考生须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审核合格,方可参加初试。材料审核得分为百分制,得分不低于60分为合格。
提交材料要求详见: 2023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rar
2.考生准备材料
考生须准备好:(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香港、澳门地区考生,提供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提供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2)网上下载后打印的《准考证》。(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有效的教育部认证报告电子文件;应届毕业生提供预计毕业证明,以及手写签名的承诺书(承诺9月入学前可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初试复试安排
1.初试笔试科目
硕士生初试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审计和工程管理专业外国语满分为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总分为300分;其他专业外国语满分为100分,其中心理学、应用心理和体育专业仅一门满分300分的业务课,其余专业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总分为400分。
博士生考试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初试第一阶段为专业基础课笔试和外国语笔试,同硕士生初试一起举行;初试第一阶段结束后,各科成绩满足单科分数线要求,方可进入初试第二阶段;初试第二阶段为专业课笔试,调整至复试阶段举行。
初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中央财经大学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章程》:https://gs.cufe.edu.cn/info/1056/9598.htm
2.初试时间
拟定2023年4月8日至9日,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初试地点
中央财经大学学院南路校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北三环内、皂君庙附近)。
4.初试考场安排
日期 |
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场序号 |
考场地点 |
考生编号范围 |
4月8日 |
上午 9:00-12:00 |
外国语 |
第一考场 |
学院南路主教学楼419 |
所有港澳台考生 |
下午 2:30-5:30 |
基础课(博士) 业务课一(硕士) |
第一考场 |
学院南路主教学楼419 |
所有港澳台考生 |
4月9日 |
上午 9:00-12:00 |
业务课二 |
第一考场 |
学院南路主教学楼519 |
100342023200102 -100342023200214 |
100342023200525 -100342023202630 |
特别说明:请考生提前做好赴京安排,务必乘坐可准点到达的交通工具赴京,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如期参加考试,不予补考。
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纸质版参加初试笔试。考生考前须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并遵守。
5.复试安排
我校拟于4月11日至4月14日开展复试相关工作,请考生及时关注复试分数线、复试通知。
5.1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安排
资格审查采取线下审查方式,开展时间详见学院后期陆续公布的相关通知。
(二)资格审查材料的具体要求
考生须按照下列清单准备相应材料,复试时提交至报考学院: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交,原件备查):香港、澳门地区考生,提供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提供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网上下载后打印的《准考证》。
(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提交,原件备查)、有效的教育部认证报告文件,应届毕业生提供预计毕业证明,以及手写签名的承诺书(承诺9月入学前可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5)《中央财经大学2023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素质评定表》(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若资格审查时无法提供证明材料,可于4月21日前寄送至报考学院)。
5.2 复试名单及缴费:https://gs.cufe.edu.cn/info/1053/9785.htm
三、其他说明
我校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后续有关内容,均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研招办咨询邮箱:yzb2020@cufe.edu.cn。我校纪委办监督电话:010-62289024。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出台新政策,我校将做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特此通知。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3月29日
考前必读: 中央财经大学2023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 中央财经大学2023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素质评定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