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公布为拟录取,待有关主管部门对拟录取数据审核批复无误后以发放录取通知书为最终录取。凡发现考生有任何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录取要求的情况,我校有权随时取消考生的拟录取资格。
二、我校录取通知书发放等相关事宜均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约为8月中旬,届时还会发布考生查看或修改个人联系方式、地址等通知,请考生及时查阅并按要求办理,否则责任自负。
三、考生与所在学习或工作单位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造成无法被录取的后果,考生责任自负。
四、考生报名至报到办理学籍期间均不得修改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个人身份信息。因上述事项影响录取、报到及毕业等环节,考生责任自负。
五、因特殊原因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请务必于2020年8月18日下午16:00前向研招办邮箱(yzb2020@cufe.edu.cn)发出电子版的书面说明,否则产生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放弃拟录取资格说明中需写明放弃原因,并注明姓名、考生编号、身份证号、拟录取学院、拟录取专业及本人手机号,由本人亲笔签署姓名和日期。
六、根据我校两校区办学功能定位,2018年起,金融学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在沙河校区学习生活,会计学院、商学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在学院南路校区学习生活。
七、复试成绩和总成绩的计算参照《关于2020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八、公示时间为十日,时间为 2020年8月8日——2020年8月17日。
九、公示名单如下:
中央财经大学2020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