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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硕士研究生调转党团关系、户口迁移、调档审档、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19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关于2010年硕士研究生调转党团关系、户口迁移、调档审档、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事宜的通知

一、党团关系

入学报到时,党、团员须持本人的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将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是:中央财经大学党委组织部(党关系隶属于北京市委的)或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党关系不隶属于北京市委的);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是:共青团中央财经大学委员会。

中央财经大学党委组织部咨询电话:62288217;

共青团中央财经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咨询电话:62288115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是:北京邮电大学党委组织部(党关系隶属于北京市委的)或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党关系不隶属于北京市委的);团员需在原单位办理团关系转出手续,即在团员证上盖转出章。

二、户口迁移

入学报到时,录取类别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和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的非北京正式户口新生本着自愿的原则可持户口迁移证(到生源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开具户口迁移证时,出生地及籍贯要写到省、市、县。户口转入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录取类别为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的新生以及北京正式户口新生均不予办理户口迁移。

按教育部政策,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新生的户口本着自愿的原则,可按上述要求在入学报到时迁入我校,具体安排由研招办开学后通知新生。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一律不予转户口。

户口迁移卡上注明的有效时间不影响入学后学校办理户口手续,请勿担心。

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保卫处发出具体通知(约为九月中上旬)统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逾期未按要求办理户口迁入的新生视为自动放弃,无法补办,责任自负。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时,新生还须向政保办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份。

中央财经大学政保办公室咨询电话(户籍管理):62288352

三、调档政审

录取类别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和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的新生入学报到之前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通过档案和政治审查者可入学。《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发出,具体要求见研究生部主页招生公告中的“关于2010级硕士研究生进行拟录取信息确认的重要通知”(另行通知)。

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新生人事档案转到中央财经大学研招办,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新生不转档案,请勿邮寄,否则责任自负。

四、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针对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的一项救助措施,我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为中国银行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支行,每人申请贷款额度为6000元/学年,学费差额部分由新生个人筹资解决;申请者入学后须持《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或家庭所在地乡、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手续。

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不含MBA、MPA)可自行打印“中央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见附件),用于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各类资助,请有关学生认真填写。助学服务中心电话:010-62288502

五、保险

为给新生在校期间学习与生活提供更多人身保障,学校组织新生投保北京市平安保险公司“研究生平安保险”。该保险学生自愿投保,入学报到时现场办理有关手续。

附: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xls

中央财经大学研招办

二○一零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