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位管理 > 导师队伍 > 正文

关于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名额分配方案及遴选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1 15:20    浏览次数:    来源:

研字﹝202322

各博士生招生单位: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校发〔2020〕213号)的有关规定,经2022-2023学年第10次校长办公会审核通过,现将本年度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名额分配方案通知如下:

2023年拟新增博士生导师名额

招生学院

本年度符合条件申报人数

新增名额

资格认定

财政税务学院

2

1


金融学院

3

2


会计学院

6

4


保险学院

4

3


统计与数学学院

4

3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4

3


经济学院

8

6


商学院

9

6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5

4


政府管理学院

5

4


法学院

3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1

1

信息学院

3

2


财经研究院

3

2


创新发展学院
(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

2

1


创新发展学院
(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

1

1


总计

63

45

1

 

各博士生招生单位以上述表格中的遴选名额为限,根据本单位制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对申报者进行评审,各单位可自行制定评审办法和程序。在评选过程中,建议各招生单位注意并优化本单位导师队伍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等问题。博士生招生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评审结果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须有全体委员2/3(含)以上出席方为有效,申报者必须获得全体委员1/2以上同意票数方可获得推荐资格。

各博士生招生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新增博士生导师推荐名单后,须54日前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学院网页公示、学院公示栏等,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招生单位将审核完成的《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申报表》(一式一份)和《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推荐名单》(见附件)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纸质版招生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招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电子版发送至:xwb9076@cufe.edu.cn)

以上材料报送时间为517日,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推荐。

特此通知。

附件: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推荐名单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3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