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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09 14:09 更新日期:2023年12月22日     浏览次数:    来源: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上的指示精神,发挥研究生指导教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立德树人的作用,紧密围绕学校建设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发展目标和建设规划,打造一支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全面提升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指导能力,学校决定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优质教育资源,根据《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办法》(校发〔2021145 号),202020212022年度获得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进行上岗培训。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加人员:  

202020212022年获得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包括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的教师,必须参加此次上岗培训。  

二、培训地点: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北京大兴清源北路8号)

三、培训时间安排:  

202210271029日,1027日下午报到,1029日晚返程。学校统一安排班车,于20221027日下午3:30在学院南路校区南门集合出发。学员如需自行前往,须在培养单位登记并报送研究生院。食宿均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统一安排。  

四、培训方式:  

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等。  

五、培训内容: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2020年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深入把握世情、国情和党情在新形势下发生的深刻变化,适应新时期对高校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能力与素质要求,强化研究生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结合高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实际和岗位需求,深入学习和研讨高等教育理论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提高研究生导师的综合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具体培训日程安排请参阅报到时的学员手册。  

六、相关安排: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高度重视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工作,及时通知应参加人员报名。参加此次培训是新增研究生导师指导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的必要环节,不得无故缺席此次培训。如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请假,须教师本人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经培养单位核准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参加导师培训的学员须填写附件1《学员情况登记表》,填写完成后打印,在表上相应位置黏贴个人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可以用电子照片)。本表格为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要求填写,表格中最后一栏“学校(院)党委选送意见”不属于学院填写事项,无需填写。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填写附件3《中央财经大学2022年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学员报名汇总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附件1和附件3的电子版请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学位办公室邮箱xwb9076@cufe.edu.cn ,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办公楼305东)。报送时间为1014日下午5:00之前

七、防疫要求:

请各位学员按照附件4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的要求,做好健康防护和自我监测工作。根据“学员应在报到前72小时内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其中最近一次检测需在来院前24小时内”要求,请各位学员在1024日和1026日进行核酸检测。培训期间将实行封闭式管理,培训结束前学员均不得擅自离开培训地点。

学员须下载并打印附件2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员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手写签名,填报日期填写在1027日,于培训当日自行携带至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提交。

特此通知。

附件:1、学员情况登记表  

2、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员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

3、中央财经大学2022年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学员报名汇总表  

4、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21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