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博士生导师上岗招生条件的通知
各博士生培养单位:
为充分发挥指导教师在博士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健全导师责权机制,保证与提升博士生培养质量,学校近日印发了《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岗位管理办法》(校发【2014】5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为落实《管理办法》中提出的“博士生导师动态上岗制度”,请各博士生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依据《管理办法》中第七条的规定,制定本单位各学科博士生导师上岗招生的具体条件,于2014年7月1日前报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工作办公室备案。(联系人:赵志超,联系电话:9076)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二零一四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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