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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线上答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1 17:43 更新日期:2020年04月22日     浏览次数:    

研字〔2020〕22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保障应届毕业生按时毕业离校,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就业工作的通知》(京教高﹝2020﹞2号)、《中央财经大学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工作方案》、《关于做好延期开学期间研究生学位工作的通知》(研字〔2020〕11号)等文件精神,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研究生院决定启动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线上答辩工作,经2020年4月21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培养单位”)可根据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采取线上视频答辩的方式组织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培养单位可自主选择稳定、可靠的线上会议平台。

2、培养单位应做好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工作,对研究生申请学位材料进行线上审核,待疫情结束之后再补交纸质材料。答辩资格审核不通过的研究生不得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3、培养单位应按照答辩工作要求制定答辩计划,并在组织答辩工作前向研究生院提交《答辩计划表》和《论文情况汇总表》的电子版材料。

4、为保证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严肃性,组织视频答辩仍须严格按照学位论文答辩的流程和要求进行,每个答辩组须配备专门的答辩秘书和记录秘书。

5、各培养单位采用线上视频方式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答辩秘书须通过发起线上投票的方式,组织答辩委员会对答辩结果投票。线上投票的设计必须完整反映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中的内容。培养单位可采用可靠的线上投票手段对答辩结果进行匿名投票。

6、答辩秘书汇总投票结果后提交答辩委员会主席,由主席在线宣读答辩决议和投票表决结果。每位答辩委员须手写“同意XXX(答辩人姓名)的论文答辩决议”并签字,拍照后发送给答辩秘书,答辩秘书将此图片插入《答辩审核表》电子版中“答辩决议”和“投票表决情况”栏,须做到一人一签,不可重复使用。所有答辩过程的视频材料均须保存备查。答辩结束后,《答辩审核表》电子版随同其他材料一并发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7、研究生院网站提供《答辩审核表》的网上下载,请各培养单位自行下载使用。答辩结束后,各培养单位须将答辩材料打印并根据答辩记录补填答辩表决票。

8、各培养单位须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单位的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实施细则,在5月20日前按时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特此通知。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