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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财经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的指导意见》实施时间说明

发布时间:2018-02-23 16:53 更新日期:2018年02月26日     浏览次数:    来源:

关于《中央财经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的指导意见》实施时间说明

研字〔2018〕16号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保证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学校于2018年1月18日发布了《中央财经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的指导意见》校发〔2018〕14号)。为保证《中央财经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顺利实施,研究生院制定了《中央财经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的指导意见》实施时间说明,现公布如下:

一、《意见》第一条“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规定“改革、创新博士研究生招生模式,突出对博士考生科研能力的考核,在招生选拔中重点考察博士考生的科研潜力。进一步控制博士研究生在职生源比例,除了国家下达的专项计划之外,在职博士研究生不超过当年博士招生总人数的5%。”本条规定自2019招生年度开始实施。

二、《意见》第二条“实行博士研究生学年论文制度”,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适用于所有在校博士研究生,但该条第(三)部分“要求博士学位论文部分内容(章节)应当是申请博士学位所需发表的某一(些)科研成果的主要部分”自2018级博士研究生(含2018年录取的硕博连续攻读学生)开始执行。

三、《意见》第三条加强博士研究生导师组建设”,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四、《意见》第四条改进博士学位论文开题工作”,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适用于所有未完成学位论文开题的在校博士研究生。

五、《意见》第五条改进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工作”,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适用于所有在校博士研究生。

六、《意见》第六条提高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要求”,自2018级博士研究生(含2018年录取的硕博连续攻读学生)开始执行。

七、《意见》第七条建立博士学位论文追责制度”,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八、《意见》第八条改进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工作”,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适用于所有在校硕士研究生。

九、《意见》第九条建立硕士学位论文追责制度”,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十、《意见》第十条实行研究生毕业学位授予分离制度”,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十一、本说明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研究生院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