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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08 00:00 更新日期:2017年05月23日     浏览次数:    来源:

关于开展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中心、研究院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执行培养方案的规定》和《中央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办法》的要求,就本学期硕士研究生进行开题报告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参加本学期开题报告的硕士研究生包括:2014级(三年制)、2015级(两年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研究生及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及因其他原因应开题未开题的研究生。

二、时间要求

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完成最后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0日。请各学院、学科(专业领域)、相关导师根据本学科(专业领域)特点和研究生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好此项工作。特殊情况需推迟者应提前履行相关手续;无故不按期开题者,不允许按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三、开题组织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以下简称学院)要组织硕士开题论证会,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进行认真的审查评议。硕士开题论证会由3-5名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导师或具有博士学位但尚未取得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组成。申请人的导师是否参加开题论证会,由学院确定,如果参加,不得担任开题论证委员会主席。开题论证会须另设1秘书,负责开题过程记录等具体工作。

四、材料领取与报送

1.硕士研究生开题的相关材料、表格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中心下载。

2.开题报告内容应首先获导师认可通过,并在举行开题报告会的前一周送交开题论证成员审阅后方可参加开题。

3.请各培养单位认真审核开题报告的各项内容、签字是否齐全。《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审核表》由学院统一存档,于申请论文答辩时(另行通知)汇同相关材料统一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研究生开题报告电子版于开题报告结束后由学生本人上传至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各学院《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情况统计表》、《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情况汇总表》最迟于2016年11月30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xwb9076@163.com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六年十月八日

附件1、学术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表.doc

附件2、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表.doc

附件3、中央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doc

附件4、研究生开题报告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5、研究生开题报告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