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培养工作 > 实践教学 > 正文

关于评选“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产教融合创新示范实践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05 14:21 更新日期:2022年10月05日     浏览次数:    

研字202263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关于推进研究生产教融合创新固定实践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研字〔20215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到2022年,各专业学位授权点至少建成一个产教融合创新固定实践基地。经学校研究,现组织首批产教融合创新固定实践基地验收工作,并在此基础上评选首批“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产教融合创新示范实践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

各专业学位授权点应根据指导意见要求报送产教融合创新固定实践基地建设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实践基地基本情况(名称、合作单位、管理团队、基地基本情况和特色等);

2.实践基地运行管理机制及相关规章制度;

3.实践基地实际运行情况及效果;

4.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请于20221031日前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纸版材料应装订成册,格式自定,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培养办邮箱:pyb@cufe.edu.cn

二、验收评审流程

1.各专业学位授权点提交固定实践基地相关材料;

2.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拟采用材料审阅和听取现场汇报相结合的评审形式;

3.研究生院汇总评审结果并进行公示;

4.评审结果为优秀的,认定为“中央财经大学产教融合创新示范实践基地”,发放荣誉证书。在国家级和北京市级产教融合示范实践基地评选中,优先从校级产教融合示范实践基地中推荐。

三、工作要求

1.产教融合创新固定实践基地建设总结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21031日,未按时提交材料的按年度验收不通过记载。

2.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或研究生培养不满一年的,本次验收评审不做硬性要求。

3.实践基地建设总结材料应实事求是,如实反映实践基地运行管理状况,在充分展示实践基地建设成效的同时,不回避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拟采取的改进措施,达到以评促建的目标。

4.各专业学位授权点要高度重视产教融合固定实践基地建设,认真梳理总结固定实践基地建设的成效和问题,以本次验收评审为契机,加强固定实践基地建设和管理。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