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9〕44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深化研究生课程教学改革,促进校内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就推进博士生课程资源校内共享提出以下意见:
一、鼓励各学院自行开设学科基础课程,共享课程资源
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高级计量经济学课程(简称“三高”课程)是经济管理类学科的学科基础课程,为强化“三高”课程教学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学校制定了“三高”课程教学改革实施方案,分级制定指导性教学大纲,并鼓励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自行开设“三高”课程。在此基础上,自行开设博士生“三高”课程的学院应同时面向全校开放课程资源,允许其它学院共享“三高”课程资源,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开课或改变教学计划。
二、开放博士生专业课、学科与专业选修课,资源全校共享
各学院开设的博士生专业课、学科与专业选修课应面向全校开放,各学院可根据本学科(专业)博士生培养目标,在全校范围内选择适当的博士课程列入博士生培养方案,开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开课或改变教学计划。
三、建立学院间沟通机制,协商课程共享事宜
跨院选课的学院间应密切沟通,建立联系渠道,友好沟通,确认课程开设及共享信息准确无误。确有困难需要协调解决的可向研究生院反映,研究生院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必要时召开学院间沟通协调会,全力协助各学院解决问题。
研究生院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