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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30 15:03 更新日期:2020年11月30日     浏览次数:    来源:

研字【2020】82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校发〔2017〕159号)、《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实施办法(试行)》(研字〔2018〕55号)、《中央财经大学疫情期间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方案(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研字﹝2020﹞54号)》等文件精神,学校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期末考核过程管理,加大课程考核监督检查力度。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应15周前(2020年12月18日前)完成,公共必修课《英语》的部分课程考核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安排(考试安排表见附件1),其它课程考核均由各开课单位自行安排,考核计划应报研究生院备案。  

 

对于采用课程论文考核形式的研究生课程,学校将于下学期初随机对部分课程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对课程成绩进行重新认定,详情参见《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实施办法(试行)》(附件2)。

 

各培养单位应向师生准确传达文件精神并做好以下工作:

1.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考试课程的开课单位应组织相关任课教师做好命题和试卷印制工作,并于考试前30分钟将试卷送至考务办(地点见附件1),由考务办统一交给各考场监考人员。

2.期末考试的副主考由研究生院负责人和各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负责人轮流担任,负责考试期间的巡视工作(本次需派出副主考的培养单位见附件3)。各培养单位按照《各学院应报监考人数统计表》(见附件3)规定的监考人数确定监考人员,填写《副主考及监考人员报送名单》(见附件4),12月7日16:00前报送研究生培养工作办公室(办公楼305西)。

3.各培养单位务必通知本单位研究生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看考试安排表,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学生证等证件参加考试。

4.各单位自行安排课程考核的,填写《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计划表》(见附件5),12月7日16:00前报送研究生培养工作办公室备案。

5.采用课程论文写作考核形式的课程,课程论文电子版请以学院为单位,2021年1月30日16:00前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邮箱:pyb@cufe.edu.cn。格式要求如下:1.以“学院名称+期末课程论文”命名文件夹;2.每门课程论文以“授课教师姓名+课程名称”命名文件夹;3.每篇论文以“学号_学院_姓名_论文题目”命名。图例:

 

1.

2.

3.                          

 

各培养单位务必按照教育部、北京市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学校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期末考试相关工作,严抓考试纪律,确保考试有序进行。对考试过程中出现的旷考、作弊等不端行为,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表(英语)

      2.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实施办法(试行)  

3.各学院应报监考人数统计表(英语)    

4.副主考及监考人员报送名单  

          5.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计划表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