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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初研究生培养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2-27 00:00 更新日期:2017年05月23日     浏览次数:    来源:

研字[2015]8号

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初

研究生培养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新学期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研究生院对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初研究生培养有关工作要求进行了整理,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落实好以下工作。

一、研究生报到注册工作

各年级研究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由本人办理注册手续,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因故不能按时注册者,应履行暂缓注册的书面请假手续。各培养单位应按要求为学生办理注册手续,填写研究生注册情况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培养工作”下载),于3月6日16:00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工作办公室(办公楼305西)。

各培养单位要积极督促请假学生返校注册,办理销假手续,并在3月30日16:00前统一将销假注册情况汇总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培养工作”下载)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工作办公室,届时仍未返校注册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二、研究生选课工作

本学期2013、2014级研究生选课将于3月2日至8日间进行,所有研究生须登录“研究生数字化校园系统”进行网上选课,请各培养单位认真组织、及时通知本单位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选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未按时选课将无法获得相应课程成绩。

2013、2014级硕博连读生须填写《硕博连读研究生选课申请表》,于3月16日16:00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工作办公室。

研究生若需补、退选课,请于网上选课结束后一周内填写《研究生补、退选课申请表》,各培养单位请将审核汇总后的《研究生补、退选课申请表》于3月16日16:00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工作办公室,逾期不予办理。

三、研究生教学信息发布

任课教师在第一次授课时,应明确课程的教学进度安排、主要内容、考核方式以及比例(按《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关于课程考核的相关要求执行,其中,公共必修课程的期末考试除外语课可采用口试形式外,均须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并在教学期间做好相关记录和存档,作为研究生课程考核的重要依据,在学期末随成绩单提交。

四、研究生课程重修申请

需要办理课程重修的研究生,应根据相关规定填写申请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培养工作”下载),经培养单位领导审核、汇总后于开学两周内(3月13日16:00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工作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研究生教学组织

本学期研究生教学周为1-18周,即2015年3月2日至2015年7月3日。请各培养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好本单位教学工作,强调课堂教学纪律,提醒教师上课时间,保证教学秩序。对于确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返校的任课教师,要按规定办理调停课手续,报研究生院批准后通知学生。

各单位须按照《关于加强研究生课程调停课管理的通知》(研字[2013]72号)要求,加强对任课教师调停课的管理,杜绝随意调停课现象。研究生院将按照课表进行教学秩序检查,对于每学期调停课次数过多的单位,将在研究生教学工作会上予以通报。

六、研究生成绩登录和试卷返还

尚未完成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成绩登录和试卷返还的任课教师,请务必按照《关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成绩登录及试卷返还的通知》(研字[2015]3号)的要求,尽快将试卷返还至所在单位。各单位研究生秘书务必在3月11日上午9:00-11:00将全部装订好的试卷送交研究生院试卷存放室(学三楼地下二层210室),试卷返还情况将在研究生教学工作会上予以通报。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