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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研究生课程调停课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26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研字[2013]72号

关于加强研究生课程调停课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研究院、中心):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综合改革方案》(校发【2011】92号)文件精神,为规范研究生教学秩序,加强对研究生课程调停课管理,现对研究生课程调停课审批程序做出以下规定,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教师办理临时调、停课实行二级审核制度。首先由各开课单位研究生秘书对教师申请进行初步核实,然后由院长或主管研究生教学院长审核并亲笔签字(手章无效)。因会议、出差调停课的由申请教师提供会议通知(加盖学院公章),因事假、病假调停课的由申请教师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至少提前一天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对临时调停课申请进行再次审核,经审核通过的调停课方为有效。研究生院将不定期地进行教学检查,发现未经审核通过而私自调停课视为教学事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研究生院网站首页设置了“研究生调停课公告栏”,研究生院负责将审核通过的调停课信息在公告栏实时发布,任课教师和研究生可登录网站查看相关信息。

三.根据《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每门课程每学期调、停课次数不得超过两次(含)。各开课单位还应对本单位整体调停课次数进行严格控制,对于每学期调停课次数过多的单位,研究生院将在研究生教学工作会上予以通报。

四.《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任课教师调停课申请表》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正式使用,任课教师可登录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培养工作”下载。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