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7〕13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新学期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研究生院对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初研究生培养有关工作要求进行了整理,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落实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研究生报到注册工作
2月19日为本学期研究生注册日,研究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由本人办理注册手续,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未缴纳学费者,不予注册。因故不能按时注册者,应履行暂缓注册的书面请假手续。各培养单位应按要求为学生办理注册手续,填写研究生注册情况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培养工作”下载),于3月3日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工作办公室(办公楼305西)。各培养单位请及时为研究生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注册,系统注册时间为2017年2月19日至2017年2月27日。
各培养单位要积极督促请假学生返校注册,办理销假手续,并于3月17日16:00前统一将销假注册情况汇总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培养工作”下载)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工作办公室,届时仍未返校注册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二、研究生选课工作
本学期选课时间为2月20日至2月26日,研究生(含硕士生、博士生、硕博连读生、留学生)须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yjsy.cufe.edu.cn)进行网上选课。请各培养单位认真组织、及时通知本单位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选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未按时选课将无法获得相应课程成绩。
研究生若因特殊原因需补、退选课,请于网上选课结束后一周内提交《研究生补、退选课申请表》至研究生院培养工作办公室,逾期不予办理。
三、研究生教学信息发布
任课教师在第一次授课时,应明确课程的教学进度安排、主要内容、考勤、考核方式以及比例(按《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关于课程考核的相关要求执行,其中,公共必修课程的期末考试除外语课可采用口试形式外,均须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并在教学期间做好相关记录和存档,作为研究生课程考核的重要依据,在学期末随成绩单提交。
四、研究生课程重修申请
需要办理课程重修的研究生,应根据相关规定填写申请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培养工作”下载),经培养单位领导审核、汇总后于开学两周内(3月3日16:00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工作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研究生教学组织
本学期研究生教学周为18周,即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6月23日。请各培养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好本单位教学工作,强调课堂教学纪律,提醒教师上课时间,保证教学秩序。对于确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返校的任课教师,要按规定办理调停课手续,报研究生院批准后通知学生。
各单位须按照《关于加强研究生课程调停课管理的通知》(研字〔2013〕72号)要求,加强对任课教师调停课的管理,杜绝随意调停课现象。研究生院将按照课表进行教学秩序检查,对于每学期调停课次数过多的单位,将在研究生培养工作会上予以通报。
六、研究生成绩录入和试卷归档
为保证学生能够及时查看成绩,对在规定截止日期前因各种原因未完成上学期成绩录入的部分老师,现再次开放新、老系统的成绩录入端口,开放时间为2月17日至2月24日,请各单位核实成绩录入情况,通知相关教师务必在此时间段内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各单位研究生秘书务必在开学两周内将本单位所开设研究生课程试卷及《研究生课程成绩单》(任课教师及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收齐,统一装订。试卷封面可到研究生院培养工作办公室(办公楼305西)领取,在试卷入库时仍未装订的试卷不予接收。由于研究生试卷库将搬迁至沙河,试卷入库时间另行通知。
成绩录入及试卷归档情况将在研究生培养工作会上予以通报。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