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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初研究生培养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09 00:00 更新日期:2017年05月23日     浏览次数:    来源: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新学期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研究生院对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初研究生培养有关工作要求进行了整理。由于这些工作与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密切相关,涉及师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落实好以下工作。

一、研究生报到注册工作

2013、2014级研究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由本人办理注册手续,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未缴纳学费者,不予注册。因故不能按时注册者,应履行暂缓注册的书面请假手续。各培养单位应按要求为学生办理注册手续,填写研究生注册情况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培养工作”下载),并按已缴费注册、已报到未缴费注册、未报到未注册三种类别分别统计名单,于9月11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工作办公室。

各培养单位要积极督促请假学生返校注册,办理销假手续,并在9月30日16:00前统一将销假注册情况汇总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培养工作”下载)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工作办公室,届时仍未返校注册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二、研究生选课工作

本学期2014级研究生选课将于9月10日至16日间进行,2015级研究生选课将于10月12日至16日间进行,所有研究生须登录“研究生数字化校园系统”进行网上选课,请各培养单位认真组织、及时通知本单位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选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未按时选课将无法获得相应课程成绩。

2014级硕博连读生选修博士阶段课程须填写《硕博连读研究生选课申请表》,于9月18日16:00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工作办公室。

研究生若需补、退选课,请于本年级网上选课结束后一周内将《研究生补、退选课申请表》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工作办公室,逾期不予办理。

三、研究生教学信息发布

任课教师在第一次授课时,应明确课程的教学进度安排、主要内容、考核方式以及比例(按《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关于课程考核的相关要求执行,其中,公共必修课程的期末考试除外语课可采用口试形式外,均须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并在教学期间做好相关记录和存档,作为研究生课程考核的重要依据,在学期末随成绩单提交。

四、研究生课程重修申请

需要办理课程重修的研究生,应根据相关规定填写申请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培养工作”下载),经培养单位领导审核、汇总后于开学两周内(9月18日16:00前)报送研究生院,逾期不予受理。

五、研究生教学组织

本学期研究生教学周为19周,即2015年9月7日至2016年1月15日。请各培养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好本单位教学工作,强调课堂教学纪律,提醒教师上课时间,保证教学秩序。对于确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返校的任课教师,要按规定办理调停课手续,报研究生院批准后通知学生。

各单位须按照《关于加强研究生课程调停课管理的通知》(研字[2013]72号)要求,加强对任课教师调停课的管理,杜绝随意调停课现象。研究生院将按照课表进行教学秩序检查,对于每学期调停课次数过多的单位,将在研究生教学工作会上予以通报。

六、研究生成绩登录和试卷返还

请单位研究生秘书务必将本单位所开设研究生课程(含博士和硕士)试卷及《研究生课程成绩单》(任课教师及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收齐,统一于9月22日上午9点至11点送交研究生院试卷存放室(学三楼地下二层210室),逾期不返还试卷及《研究生课程成绩单》所产生的各种后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

各培养单位须将本单位试卷交由印刷厂统一装订,试卷封面可到研究生院培养工作办公室(办公楼305西)领取,在试卷入库时仍未装订的试卷不予接收。

试卷返还情况将在研究生教学工作会上予以通报。

七、研究生培养相关项目申报材料上报

根据上学期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研究生精品教材建设项目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关于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总结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编写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集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优秀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的通知》等通知要求(具体通知内容请浏览研究生院网页gs.cufe.edu.cn),申报研究生精品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集和研究生精品教材等项目的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9月18日,申报优秀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的材料上报截止日期为9月25日,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总结工作报告上报截止日期为9月30日。关于《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改革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仍未反馈意见的学院,请于9月18日前将方案修改意见报送培养办。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二〇一五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