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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9 17:03 更新日期:2020年04月09日     浏览次数:    

研字20202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20年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正式启动。为全面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深化研究生课程教学改革,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此次培养方案修(制)订在2019年培养方案基础上进行,各单位应按要求做好方案修订和论证工作。

一、  加强多方论证,制定科学的培养方案和规范的教学大纲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按照《中央财经大学加快“双一流”建设引领内涵式发展实施意见》的总体部署,根据学科发展方向、人才培养目标和学位授予标准,结合《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执行培养方案的规定》《<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执行培养方案的规定>补充规定》《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执行培养方案的规定》《中央财经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精神,对本单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充分论证、优化和完善。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留学生培养方案均应单独制订。各专项人才计划培养方案应根据国家教育部、北京市等上级部门的文件要求,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特色研究制订。  

2017年以来新增学位授权点及2020年新增招生专业的单位,应在充分调研基础上进行论证、制定相应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研究生院。新增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应符合《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执行培养方案的规定》、《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执行培养方案的规定》等文件精神,提交培养方案时应同时提交详细的调研论证报告和全部课程教学大纲。

二、加强劳动教育,开设劳动实践课程  

   各培养单位应在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设置“劳动实践”课程1学分),作为必修环节。各培养单位可分批次组织研究生参加劳动实践活动,完成劳动实践活动要求的,经审核认定后可获得课程成绩和相应学分。  

 

请各培养单位按照以上要求有序开展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于424(周五)1600前将修(制)订的培养方案、论证报告和教学大纲等材料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邮箱pyb@cufe.edu.cn

各培养单位应于430前将定稿的2020级研究生培养方案录入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培养方案录入前应在系统课程库完成课程数据维护工作,补充新增课程或变更课程(课程信息变更的应按新增课程录入,不得覆盖原课程数据)。

各培养单位在培养方案修订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工作人员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1.研究生课程代码编码规则

2.培养方案模板及格式要求

3.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培养方案论证意见表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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