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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资助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0-11-04 00:00 更新日期:2017年05月23日     浏览次数:    来源: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资助管理办法

(试行)

研字[2010]48号

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研究生培养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完善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基本条件和手段,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学校决定启动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精品课程项目)。为做好精品课程项目资助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立精品课程项目的目的是为了支持、鼓励广大研究生任课教师积极参与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和教学改革,提高研究生课程的教学质量。

第三条资助原则

1.凡我校在岗的研究生任课教师均可申报,鼓励教学团队集体申报,允许吸收校外高校在岗教师作为成员参与。

2. 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符合研究生培养目标,适应研究生教学方式的多样性要求。

3.重点资助公共基础课,国家、北京市重点学科、重点交叉学科、优势特色学科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逐渐向其他学科铺开。优先资助研究生培养体制机制改革中急需建设的专业基础课、前沿性的研究方法类课程、针对留学生攻读博士学位的全英文授课公共课程。

4.经专家组评审、学校审核,认为符合资助条件的研究生课程。

第四条立项申报与审批

1.精品课程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科目原则上应为研究生开设三年以上,每门课程须成立课程组,课程组包括一名负责人和2-4名成员,人员配置合理,在课程建设过程中能形成一支人员相对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申报项目的教学内容能够及时反映本专业领域的最新科研成果,能够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在教学内容改革方面特色鲜明,成效显著。

(3)申报项目能够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能够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对教学过程进行组织和管理。

(4)申报项目使用教材应是系列化的优秀教材,课程负责人可以自行编写、制作相关教材,也可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和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

2.精品课程项目每两年启动一次,具体时间及相应申报工作由研究生部负责通知和安排。

3.申请者填写《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提交所在学院(研究院、中心)。申请者同年只能申报一门精品课程,参加申报的团队成员同年参加精品课程不能超过二门。

4. 已经获得同年精品教材建设项目立项资助的教师,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5.学院(研究院、中心)根据本单位研究生课程建设需要,在申请书中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填写《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加盖学院(研究院、中心)公章后,连同各教师的申请书统一报研究生部。

6.在对各学院推荐的出版教材进行汇总、审查后,研究生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资助课程。

7.评审结果面向全校公示7天,确认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资助对象。

8.受资助者在资助名单正式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研究生部签订协议书,并开始承担协议书规定的相关责任。如无特殊情况,过期不签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

9.精品课程项目建设时间为2年,2年内需结题验收。

第五条经费管理

1.学校对立项资助的精品课程项目提供5万元建设经费。经费分批投入,立项后拨款40%;通过研究生部组织的专家组验收后,下拨剩余经费用于此后3年的维护和升级。

2.资助精品课程建设经费实行专款专用。财务处单独为每一个项目设立经费账本,由课程负责人管理。

3.经费开支范围为:

(1)课程建设所需的书籍购置费、图书资料查询费等;

(2)与课程建设有关的学术交流会议费及差旅费;

(3)课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印刷、复印费;

(4)课程建设中产生的耗材等费用。

第六条 精品课程验收

1.被授予“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荣誉称号的课程要在学校教学技术服务中心的技术支持下实现教学资料上网(Black Board平台),包括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授课教案、电子课件、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教学资源,并向全校师生免费开放,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引用的课程资源要注明来源,同时要承诺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并保证上网内容的及时更新等。

2.结项时,课程组需要完成至少一篇课程组成员作为第一作者或单独署名的教学研究论文,论文署名单位为中央财经大学。并提交验收申请表。由研究生部组织评审,评审合格授予“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称号。不能按时完成项目的申请者,应主动退回所获资助经费,否则由财务处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同时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精品课程项目。

第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201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