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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硕士研究生重复确认考生提交确认考试学校说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22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按教育部规定,每位考生只能确认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教育部所核查的重复确认考生(见附件)必须于2011年11月24日上午9点之前将本人姓名、报名号、重复报名学校、报考院系专业及所选参加考试学校以书面形式确认并本人签字,发传真至010-62288895(其中报考我校MBA考生发传真至010-62288851)。

对于既报名推免又报名统考的,根据“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规定处理。

逾期未发传真确认者取消我校考试资格,同时如影响参加其他学校考试,责任自负。

若提供虚假传真信息,一经查实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咨询电话:010-62288344(MBA考生请咨询010-62288130)。

附件:重复确认名单.xls

中央财经大学研招办

2011.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