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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年第二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3 12:10    浏览次数:    来源: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学校博士招生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我校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第一批次招生情况,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类别和批次

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分批次招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第一批次已于2021年12月完成。

1、普通计划非定向就业:第一批次招生名额未使用完毕、第一批次不招生或获得增量计划的招生学院,若第一批次无合格生源,第二批次继续招收普通计划非定向就业考生。

2、普通计划定向就业和专项计划:第二批次招生除普通计划非定向就业外,招收普通计划定向就业和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思政骨干计划和思政课教师后备人才计划)。其中思政课教师后备人才计划为非定向就业,招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与该专业普通计划合并招生;其他计划均为定向就业。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不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不招收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


二、招生专业和名额

第二批次非定向就业(含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招生名额详见表普通计划定向就业招生名额由全校统筹,共11名:经济类6名、管理类2名、法学类2名、理学类1名专项计划定向就业招生名额38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15名、对口支援计划19名、思政骨干计划4名(招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定向就业招生学院及专业详见表二

表一:第二批次博士非定向就业招生专业情况表(更新)

院系(代码)

专业(代码)

招生名额

财政税务学院(001)

财政学(020203)

3

税收学(0202Z9)

1(樊勇)

金融学院(002)

金融学(020204)

4(谭小芬1名)——因硕博连读退出增加1名

商学院(004)

企业管理(120202)

4(因硕博连读退出增加

商学院(004)

技术经济及管理(120204)

1

经济学院(005)

互联网经济学(0201J3)

1

产业经济学(020205)

1(齐兰)

信息学院(006)

★经济信息管理(0202J1)

7(朱建明、高胜各1名)

法学院(007)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30503)

3(含邢会强、于文豪1名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009)

★投资学(0202Z2)

2

马克思主义学院(014)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0)

5

财经研究院(019)

世界经济(020105)

1

国防经济(020210)

1

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022)

金融学(020204)

1

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023)

财政学(020203)

1

政府经济与管理(0202Z1)

1

统计与数学学院(029)

数理统计(0714Z2)

1

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030

财政学(020203)

1

表二:第二批次博士定向就业招生专业情况  

计划类型

招生专业(代码)

普通计划定向就业

不可报考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所有专业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不可报考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所有专业

对口支援计划新疆财经大学、②贵州财经大学和③兰州财经大学

会计学(120201)

企业管理(120202)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0

技术经济及管理(120204)(限①)

区域经济学(020202)(限①)

国际贸易学(020206)(限①)

政府经济与管理(0202Z1)(限①)

税收学(0202Z9)(限①)

★投资学(0202Z2)(限

政治经济学(020101(限③)

产业经济学(020205(限③)

经济统计(0714Z1(限③)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30503(限③)

财政学(020203)(限①③)

金融学(020204)(限①③)

对口支援计划(部省共建-西藏大学

专业由部省共建单位确定

思政骨干计划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0),具体详见教育部政策要求http://www.moe.gov.cn/srcsite/A12/s7060/202202/t20220221_601001.html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

2)国民教育系列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攻读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非学历教育(仅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无硕士毕业证书)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和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4.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考核前已获硕士学位,并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完成学历认证。网址:http://www.cscse.edu.cn/考核前为第二批次考核前。

5.按教育部要求,以下两类考生:①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②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按合同履行服务义务的在职人员考生,均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如考生与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双方纠纷而影响报名考试和录取报到的,责任自负。

6.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7.身心健康状况符合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体检要求。

8.具备良好的外国语水平。考生可提交以下有效的外国语水平证明,具体如下:

1)TOEFL成绩90分以上(3年内);

2)GRE成绩310分以上(3年内);

3)GMAT成绩650分以上(3年内);

4)雅思成绩(A类)6.5分以上(3年内);

5)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500分(3年内);

6)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3年内);

7)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3年内);

8)中央财经大学于本次申请考核资格评定结束前组织的外国语笔试合格。

(二)其他条件

1、信息学院增设条件:

参照《关于公布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事宜的通知》详见https://gs.cufe.edu.cn/info/1051/8864.htm。

2、其他学院增设报名条件


四、报名流程

申请考核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含网上缴费)、材料报送两个环节。环节均按要求完成的考生方为报名申请成功,否则申请无效

(一)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2022423202257日中午1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可修改报名信息

网报要求:

1、报考条件核查。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查阅《中央财经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http://gs.cufe.edu.cn/info/1056/8790.htm,以下简称招生章程),确认完全符合报考条件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审核不通过、不能考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2、网上填报信息。我校申请考核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务必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在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期间均可使用已注册账号登录进行修改,报名截止系统自动关闭,无法修改报名信息。如考生重复报名,我校仅保留距离网报截止日期最近的一条有效报名记录,其他报名记录认定无效

3、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2年4月23—5月714:00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为自愿放弃对应报名记录的报名资格及后续笔试、复试资格。不符合报考要求缴纳报考费的不予退费


(二)资格评定

材料提交时间:2022年4月265724:00

学院评定时间:2022年5951217:00

学院接收材料邮箱及咨询方式:2022年博士评定材料邮箱地址及联系方式—第二批次.pdf

学院代码

学院

评定材料清单及要求

002

金融学院

 02_金融学院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zip

004

商学院

 04_商学院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资格评定材料清单及要求.zip

007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09_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资格评定材料清单及要求.zip

其他学院

参照博士招生栏目-11月5日发布的《关于公布2022年第一批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评定相关事宜的通知》,具体详见https://gs.cufe.edu.cn/info/1051/8883.htm

材料要求已公布在上述表格及相关通知中逾期未报送材料或未按学院要求报送材料,均视为资格评定未通过。考生须确保自己的报名信息、材料真实有效,如因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导致资格评定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以及取消录取资格等一切后果,考生责任自负。

 

五、考核相关安排

 

根据北京市和我校疫情防控要求,外国语、基础课考核的考试方式暂定为网络远程笔试,每科考核时间不超过2小时专业课考核的考试方式暂定为网络远程面试,面试考核以学院要求为准。

时间

考核科目

考生类别

58 9:00—10:00

外国语

所有考生(第一批申请考核外国语笔试合格的考生可免考)

5814:00—15:00

基础课

(定向就业)

普通计划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思政骨干计划考生

514

基础课

(非定向就业)

普通计划非定向就业、思政课教师后备人才计划考生

516520

专业课面试

进入面试考核的考生

除第一批次报名但未向学院报送申请材料外,考生在同一学院同一专业仅有一次机会参加资格评定和后续的考核。

如考生参加第一批次已获得拟录取资格,则不准予参加第二批次考核;只有放弃拟录取资格后,方可准予第二批次考核。

如考生两批次均报考,只要任何一批次获得拟录取资格,需放弃该批次拟录取资格后,才允许继续参加另一批次的资格评定、考核或拟录取流程,否则另一批次流程自动终止。请考生谨慎选择报考志愿和批次。

后续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信息(录取办法、考试安排、成绩查询和通知书发放等)均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s.cufe.edu.cn)中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最新信息。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详见研究生院网站链接:https://gs.cufe.edu.cn/info/1056/8790.htm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详见http://gs.cufe.edu.cn/info/1050/8100.htm各学院网站见以下链接:http://www.cufe.edu.cn/zzjg/xysz.htm,请及时关注我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62289024,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837456。

特此通知。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423日